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涉嫌重复收费等问题的处罚决定

日期: 2025-01-03 浏览量:73 来源:阜新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阜蒙医保罚字〔2024〕第4号

被处罚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冯*

电话:13841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921MB1A77****

违法行为类型: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日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3日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存在数字化摄影(DR)胶片、普通门诊诊察费超标准收费问题;存在收取“钙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同时收取“血清游离钙测定”项目及收取“血清肌钙蛋白测定”同时收取“血清肌红蛋白测定”费用的超标准收费问题;存在未使用试剂收取“血清间接胆红素(干化学法)的重复收费的问题,上述行为共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13777.50元。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第(三)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辽宁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序号2的规定,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的行为按照裁量基准一般情形处罚,因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已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3777.50元,现予以:1.处以基金损失的1.3倍罚款17910.75元;2.责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卫生院加强监管,三个月内形成整改报告,报送阜新县医疗保障局。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