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7 浏览量:160 来源: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城区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作用,使街道政府信息工作有效推进和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通过微信群聊、走访入户等线上线下双通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点工作、相关活动等,通过“阳光三务”平台公布行政村信息12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城区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应公开尽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下公开渠道为公示栏、公示板,线上公开渠道各社区、村微信群聊、“阳光三务”平台。平台维护工作设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公开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城区街道办事处公开渠道设立了信息公开人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虽然公开了政府信息,但公开方式不够便捷,公众难以获取。同时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导致公众无法获取最新的政府信息。

‌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应用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信息的可获取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情况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

一是积极对外公开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确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等,进一步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拓展信息发布解读方式,通过图片、图表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信息公开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城区街道处于县区的特点,结合“阳光三务”工作,延伸信息公开层级,加强村(社区)务、财务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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