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县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5-01-22 浏览量:158 来源:阜新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1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5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调整或者不执行政府批准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得以严格、规范执行。

二、严格履行行政执法检查程序

检查前,需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并进行登记,不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检查时,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登记表;检查后,要向本机关提交检查结果书面报告。

三、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

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检查结束后15日内向县营商局和县司法局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四、加强违法执法检查行为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人员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以及在检查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将按照《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五、做好梳理汇总和拟定计划工作

202512月31日前,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部门要形成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报县司法局,同时按《阜新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时限拟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司法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对未按《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阜新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职责的单位及部门,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2025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025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

方式

联合执法

1

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电力供应企业和电力使用用户

检查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电力供应企业和电力使用用户执行《电力法》《辽宁

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条例

《电力法》

《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一季度:检查5

第二季度:检查8

第三季度:检查6

第四季度:检查10

现场查或勘察

2

卫生健康局

被列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用人单位

检查企业服务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季度:检查9家。第二季度:检查9家。第三季度:检查9家。第四季度:检查10家。

现场审查或勘察,查阅企业职业卫生相关制度及资料、工作场所检测及评价、劳动者健康检查报告及培训记录等情况。

计划在2025年度与应急局开展联合执法

3

统计局

阜新县行政区划内国家级及省级一套表定报调查单位(从“四上”名录库中抽取11家

“四上”企业是否违反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包括:1、统计基础工作;2、统计数据质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实地检查、抽查资料

 

4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全县在建项目工程各参建主体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情况;2、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程序、依法承发包工程情况;3、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5、工程质量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季度:检查3家
第三季度:检查3家

现场检查

县住建局
县总工会
县应急局
县人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

1、设施安全。2、燃气经营许可证期限。3、充装记录。4、检验报告。5、安全警示标语。6、安全操作规程。7、上岗人员持证情况。8、内业材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每季度一次,每次检查全县燃气企业

现场检查勘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物业企业3.房地产经纪机构

1.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2.物业企业: 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规范物业服务活动,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工作。3.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均已在经营服务场所上墙悬挂;制作有业务流程图,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并上墙悬挂;建立有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登记证书(中房学网站登记)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3.《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4.阜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阜住建发[2021]28号)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

一季度1家,二季度2家,三季度2家,四季度2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蒙古贞污水处理

一、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对办公场所、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二、设备安全方面:对生产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设备、管道表面破损及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三、出厂水质方面:按照要求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及水质进行检查,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每月的污水处理量及出厂水质检测报告。未发现出厂水质超标问题。
四、污泥处置方面: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进行监督。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污泥,全部由盘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外运,并制作成污泥球团燃料,进行无害化处置。

《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每季度检查一次

现场检查,调阅相关材料

联合生态环境局完成对蒙古贞污水处理厂“双随机”检查。

5

医疗保障局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检查;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每季度1家

现场检查或大数据筛查

 

医疗保障局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检查;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每季度1家

现场检查或大数据筛查

阜新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县域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6

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地下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现场检查

发展和改革局

抽查全县20%以下粮食企业

粮食收购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条规定

第一、第四季度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发展和改革局

全流通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情况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全年

现场、线上审核

发展和改革局

全流通

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规定。

第一季度

现场检查

发展和改革局

阜蒙县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归属企业及管线沿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2025年7月

实地检查

7

财政局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代理机构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档案管理等

财库{2018}2 号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2025.06

现场调阅、检验等

 

财政局

辽宁其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档案管理等

财库{2018}2 号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2025.11

现场调阅、检验等

 

8

林业和草原局

重点林区涉林企业

1、对森林草原用火的行政检查。2、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第一季度1

第二季度2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9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明月网吧

是否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25年6月

现场检查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大德娱乐有限公司

是否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025年6月

现场检查

10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内商品经营单位12家(从100家“双随机、一公开”价格检查名录中按照12%的比例随机抽取12家。)

是否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价格干预措施、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一季度3家

第二季度3家

第三季度3家

第四季度3家

现场调阅审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内房地产经营单位3家(从51家房地产行业企业名录中按照6%的比例随机抽取3家。)

房地产公司定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季度3家

现场调阅审查

联合部门: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内的涵盖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服务等经营范围的企业1家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2、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7月-12月

实地核查

 

约见调查


联合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发布单位4家(从62家广告名录库中按照7%的比例随机抽取4家)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否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一季度1家

第二季度1家

第三季度1家

第四季度1家

 

现场审阅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4家(从3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抽取11%共计4家)

是否落实主体责任、产品质量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产品质量法》

《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一季度1家

第二季度1家

第三季度2家

现场查阅检查


联合部门:县消防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家(从156家“双随机、一公开”特种设备检查名录中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取20家)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所抽查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用于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一季度5家

第二季度5家

第三季度5家

第四季度5家

现场检查


联合部门:县应急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内养老机构2家(从20家养老机构名录库里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2家)

重点检查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个人卫生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季度1家

第二季度1家

 

现场调阅审查

联合部门:县民政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内清真餐饮单位1家(从10家清真餐饮单位里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1家)

从业人员健康证,各种台帐,现场卫生及流程设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季度1家

现场调阅审查

联合部门:县民宗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家(从50家医疗机构名录库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5家)

药品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麻醉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一季度2家

第二季度1家

第三季度1家第四季度1家

现场检查

联合部门:县医疗保障局

11

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单位

1)兽药经营企业资质。是否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兽药经营企业是否有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凭执业兽医师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

2)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检查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与《营业执照》和《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一致,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符合要求,货架和柜台是否整齐、整洁、完好并根据兽药品种,类别,用途等设立醒目标志,各种规章制度是否齐全。

3)兽药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经营人用药品和国家规定禁用兽药。

5)是否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在经营和使用环节录入情况,确保达到100%。

6)兽药经营企业的档案情况。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兽药监督管理权。

第一季度4家

第二季度4家

第三季度4家

第四季度4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对兽药经营单位监管事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但同时该组织在市场取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农业农村局

养殖场(小区、合作社)

1)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是否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检查养殖档案,主要包括生产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及用药记录是否健全、记录是否及时等。一看是否按规定实施了强制免疫。二看是否对病死动物按规定进行了处置。三看是否按《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四看发生重大疫情时是否按规定报告了疫情。五看动物出栏情况,对照实际报检情况,看销售动物时是否按规定取得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六看跨省引种情况,看养殖场从外省引种是否经过省相关部门批准。七看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农业农村部门有关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相关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季度5家

第二季度5家

第三季度5家

第四季度5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对养殖场(小区、合作社)监管事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但同时该组织在市场取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农业农村局

饲料生产单位

 

1)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取得的《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有效期内。

2)是否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3)生产的饲料产品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是否有生产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4)是否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

5)是否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生产的产品是否经过质量检验,是否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6)是否有原料采购及生产销售台帐。

7)饲料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它条件。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乳品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一季度2家

第二季度2家

第三季度4家

第四季度3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对饲料生产单位监管事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但同时该组织在市场取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农业农村局

屠宰企业

1)一是检查屠宰动物入场查验、检疫申报、出场动物产品登记、“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测、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情况”及生猪入场卸载前后是否按要求进行消毒。二是了解屠宰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严格落实6小时待宰制度。三是通过查看冷库、检疫证明、屠宰车间等措施,禁止屠宰企业屠宰病死动物的行为。

2)现场审查:一是查看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屠宰加工人员健康证。二是各项制度及档案记录情况。三是查看各项设施运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季度4家第二季度5家第三季度5家第四季度5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对屠宰企业监管事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但同时该组织在市场取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生产运输单位或个人

1)奶牛养殖的监督检查,参照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检查内容。

2)奶厅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奶厅设施设备及运营情况。

3)运输车是否具有生鲜乳运输车准运证,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乳品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一季度1家

第二季度1家第三季度1家

第四季度1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对生鲜乳生产运输单位监管事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但同时该组织在市场取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农业农村局

诊疗场所及执业兽医、执业助理兽医、乡村兽医执业活动

1)执业兽医、执业助理兽医、乡村兽医登记备案及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情况。

2)动物诊疗从业场、兽医器械、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是否符合规定,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区域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

3)是否按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第六十一条至六十五条;

2、《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信息管理系统。

农业农村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继续教育计划,提升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素质和执业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加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备案、执业活动、继续教育等监督管理。

 

第一季度5家

第二季度5家

第三季度5家

第四季度5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对诊疗场所监管事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但同时该组织在市场取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

农业农村局

农业投入品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七十七条、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一条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七条、八条

《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植物检疫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季度20家

第二季度30家

第三季度10家

第四季度5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农业农村局

农机合作社

1、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办理牌照。驾驶操作人员是否办理驾驶证。

2、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技术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3、检查驾驶操作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章行为。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第三十条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一季度5家

第二季度10家

第三季度10家

第四季度5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农业农村局

农业机械维修网点

1、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是否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2、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是否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第九条 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向农业机械消费者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农业机械维修者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送修者同意,并保证农业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禁止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从事下列活动:

(一)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三)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利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整机;

(五)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一、三、四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二、五项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第一季度5家

第二季度5家

第三季度5家

第四季度5家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12

教育局

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行为、非法广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月

 

实地

与市场监管局联合

教育局

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行为、非法广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7月

实地

与市场监管局联合

13

审计局

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未经审批最终确认,暂无检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

 

 

根据审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

定,审计机关根据经县委审

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

划确定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所以不涉及涉

企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

’.”

 

14

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

第一季度:检查63户;第二季度:检查54户;第三季度:检查53户;

第四季度:检查48户。

现场审查或勘察 ,调阅卷宗

对我县制造业企业监督管理事项为阜新县应急管理局,但同时该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特种设备备案、检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可能存在重复检查执法情况,2025年计划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15

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全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季度:检查2家

 

现场审查或勘察,调阅卷宗

 

1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各类市场主体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一季度2家

现场调阅审查、书面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单位

各类市场主体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季度6家

现场调阅审查、书面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各类市场主体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三季度6家

 

现场调阅审查、书面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程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

各类市场主体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四季度2家

现场调阅审查、书面审查

17

公安局

阜蒙县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

辖区内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及台账,易制毒化学品库房、易制毒化学品流向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季度检查5家,第二季度检查5家,第三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检查5家。

 

现场查验

 

公安局

全县三级治安保卫重点企事业单位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季度检查15家,第二季度检查15家,第三季度检查15家,第四季度检查15家。

实地查看

 

公安局

全县存储剧毒、易制爆的企业

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季度检查15家,第二季度检查15家,第三季度检查15家,第四季度检查15家。

实地查看

 

18

民政局

阜新县区域内殡仪馆

安全应急预案定制和演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辽民办函【2023】78号转发关于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随机检查

现场检查和查阅档案

民政局

阜蒙县经营性公墓、阜蒙县各级公益性公墓。

新建公墓的每个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连同底座的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2米。禁止建造超标准墓位和墓碑。

公益性公墓的墓位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由县或者市物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力的原则核定后,向社会公布。

公益性公墓应当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地域和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跨地域和超范围从事营销墓位等营利性活动。

 

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

第一季度:西园、鹤栖园、阜新镇北山公墓

第二季度:伊吗图艾友公墓、伊吗图福寿园公墓、蜘蛛山公墓第三季度:八家子公墓、阜新镇哈朋公墓、周家店常青林公墓。第四季度:东梁东陵公益性公墓、苍土文昌园公益性公墓、泡子公益性公墓

现场检查和查阅档案

19

水利局

2025年度全县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取水许可(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三条

第二季度:检查1家

第三季度:检查1家

现场查验

取水单位同时在市场局取得营业执照存在重复检查

20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全县两客一危及源头企业、道路运输经营企业、驾校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客运企业、危货企业、1个月检查一次;驾校机构一年检查一次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

联合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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