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10 浏览量:63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公安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执行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和提出对策及措施。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事故。
(六)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等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八)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向居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县公安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2134.3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4.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2134.3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977.97万元;
2.项目支出5156.3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5156.35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449.9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辅警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县公安局(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县公安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0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8万元、水费5.59万元、电费12.51万元、邮电费83.40万元、取暖费107.77万元、差旅费205.99万元、维修(护)费2.09万元、工会经费69.18万元、福利费2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3.8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县公安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县公安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72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72 | 72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2 | 72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72 | 72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公安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5156.3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公安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