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1-10 浏览量:98 来源: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5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部分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开展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在全县城镇建成区内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工商、水务、食药监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实施以县政府确定的行政处罚权目录为准。

)负责对乡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全县重大综合或专项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负责建设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理清职责边界;负责制定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负责依法建立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负责建立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等。

)负责全县城镇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证件管理、服装标识管理、执法文书管理。

)负责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党政工作部、综合业务部、法律法规部、数字化指挥中心、城区执法中队。

纳入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部分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68.2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568.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68.26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6.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基本支出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1.98万元,取暖费8.32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0.28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3.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8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48

48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8

4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8

48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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