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1-10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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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二)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和湿地的开发利用。

(三)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执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及省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6404.1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4.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404.1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886.94万元;

2.项目支出1517.1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517.18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711.3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国有林场职工的人员经费。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专项资金共1个,涉及资金1255.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16

16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

1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16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517.1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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