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10 浏览量:60 来源: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颜丙军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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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阜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县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阜蒙委办发【2018】69号),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是县文化旅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向公民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
利用文化、体育、旅游服务资源(服务设施、人才、资金、技术、政策)开展服务工作。
完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采购与供给,完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体系。
策划、承办各类文化、体育、旅游宣传、培训、教育等活动,开展对外交流服务。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工作职责
负责党建和文秘、人事、财务、后勤、安保等工作。
(二)文化馆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挖掘、整理民俗、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指导乡镇文化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艺活动,创作文艺精品,研究群众文艺理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阜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全县非遗普查和非遗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认定、公布全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负责全县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个人)和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开展非遗项目宣传、推介工作,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展览(演)活动,负责全县非遗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图书馆工作职责
对县域内图书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开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工作 ,承担乡镇及城区街道图书馆业务辅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及其它珍贵、易损文献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五)蒙古贞乌兰牧骑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3570”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对外人文交流和演出活动,创作演出文艺精品,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培养民族艺术人才。
(六)民族博物馆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设置馆藏文物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制定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物安全;通过举办展览、科研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七)体育发展部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体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促进体育社会化,培养体育人才,组织各类体育赛事,对全县体育社团和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762.5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2.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762.5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38.56万元;
2.项目支出324.0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32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07.7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县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8 | 8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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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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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 | 8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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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8 | 8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32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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