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1-10 浏览量:151 来源: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颜丙军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5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部分 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概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市场监管提供服务。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中粮食、油料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生产资料的检验检测。

(三)负责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液化气钢瓶进行使用定期检验;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装检验;对安全阀进行校验;对司炉工进行培训,对锅炉水质进行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法规规定的检定任务;开展计量校准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测任务等工作。

(五)受公安、司法和行政部门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物的价值进行价格认定、调解、鉴定、复核等工作;负责价格评估、价格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公证认定。

(六)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

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本级)。


部分 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641.5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1.5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41.5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33.55万元;

2.项目支出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8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4.8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7.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17.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24

24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

2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4

24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5年阜新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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