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09 浏览量:72 来源:阜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江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立即整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07 |
处罚事由: | 2025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1#库房隔间1亚硝酸钠最大设计储量7吨,实际储量约15吨,超量储存;2、2#库房氰乙酸最大设计储量15吨,实际储量约30吨,超量储存,应为液态200L桶装,实际还存在固体储存。上述行为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二十条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处罚依据: | 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1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处罚机关: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 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阜蒙)应急罚〔2025〕园危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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