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5月份行政处罚(危险化学品类)

日期: 2025-05-09 浏览量:72 来源:阜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江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立即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07

处罚事由:

2025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1#库房隔间1亚硝酸钠最大设计储量7吨,实际储量约15吨,超量储存;2、2#库房氰乙酸最大设计储量15吨,实际储量约30吨,超量储存,应为液态200L桶装,实际还存在固体储存。上述行为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二十条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1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处罚机关: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阜蒙)应急罚〔2025〕园危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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