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27 浏览量:20 来源:阜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有关规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琪丰建筑石料有限公司为关闭退出矿山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在完成修复任务后进行验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琪丰建筑石料有限公司采矿权符合采矿许可证注销条件,现予以注销并公告。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矿山 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种 | 有效 期起 | 有效 期止 |
1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琪丰建筑石料有限公司 | C2109212016077130142388 | 建筑用玄武岩 | 2016-08-17 | 2025-04-06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