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5-07-09 浏览量:23 来源:阜新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目标,坚持点面结合、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创新资助机制,优化资助资源,切实保障每一个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教育脱贫成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让每一个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每个教育阶段多元扶持的资助政策,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严格落实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设立政策性的兜底保障措施。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资助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制度化、精准化、系统化的资助体系,实行“六个好”、“四个精准”工作模式。

“六个好”工作模式内容:宣传好、引导好、服务好、办理好、发放好、反馈好。

宣传好:无死角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明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受助条件;

引导好:以学生资助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德育教育和感恩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服务好: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办理好:为学生及家长营造办事成本低、办事效率高、办事环境优的资助工作新气象;

发放好:及时发放各教育阶段资助资金,不截留、不挪用、不抵扣;

反馈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改进学生资助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提高资助工作群众满意度。

“四个精准”工作内容:宣传精准、数据精准、认定精准、落实精准。

宣传精准:精准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定期组织开展资助宣传活动;

数据精准:建立以校为单位的资助数据库,精准识别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孤儿等受助学生信息,动态管理各类受助学生数据;

认定精准:根据受助数据有效对接相关部门,逐一认定核实受助学生身份信息,确保学生受助信息准确无误;

落实精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省、市、县资助工作要求。一是及时统计数据;二是精准填报学生资助系统;三是精准归档,目录清晰,内容详实;四是资助资金及时发放,不截留、不挪用、不抵扣;五是适时开展受助学生心理疏导及感恩教育。

(二)精确认定教育资助对象

一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姓名必须在市、县原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库内(外省、市需提供当地相关部门证明);

2.低保学生。受助学生必须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口,本人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并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

3.孤儿;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父母为残疾人);

7.见义勇为人士子女和见义勇为学生;

8.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认定。

二是受助学生学籍和所就读学校一致,并在学生资助系统内有受助学生名单。

三是采用“两核查”、“三确定”工作标准精准核定原建档立卡受助学生名单,实现统计数据相互补充,相互佐证,并从数据筛查技术上保证不漏报一名原建档立卡学生,最终精准确定我县符合受助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1.“两核查”:一是核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内原建档立卡学生;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利用原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库核查提交申请助学金的学生。

2.“三确定”:一是教育局确定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二是学校确定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三是民政部门帮助确定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三)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本着“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惠及学生,呵护受助学生心灵”的工作核心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1.国家资助政策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受助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学期,初中每生750元/学期。

(2)义务教育阶段受助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初中均为375元/学期。

2.宣传到位、精准落实。一是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多途径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受助条件;二是部署各校资助工作。通过各教育阶段资助工作群安排部署各校资助工作,给全县学生及家长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确保每位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现场发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政策指南》和资助宣传手册并解释资助工作相关问题;四是各校精准统计受助学生数据并整理造册,作为精准资助工作数据依据;五是对接精准资助数据。各校及时与乡镇相关部门对接原建档立卡学生数据,确保资助数据精准;六是动态管理资助数据。我局实行动态管理原建档立卡等受助学生数据,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七是档案建设工作。各校根据市、县教育局工作要求精准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确保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八是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我局及时向县政府呈请资金报告,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

(四)资助档案建设

各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对各类受助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分学年(如:2023秋季学期—2024春季学期为一学年)按档案所需材料要求依序装订成册。

档案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原建档立卡学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所在家庭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学生监护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动态信息卡

班主任评语

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

2.低保、孤儿等其他属性学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所在家庭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学生监护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班主任评语

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

3.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校认定受助学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认定审核表》

学生所在家庭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学生监护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入户走访影像资料(学生住宅、学生家庭成员,校方入户老师等)

家庭实际情况说明

班主任评语

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

(五)原建档立卡学生“一人一档”档案建设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原建档立卡学生一人一个档案袋(统一制式档案袋到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每个原建档立卡学生的所有资助资料放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装订内容包括: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受助学生资助申请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生所在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动态信息卡1份(学校负责资助老师到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大厅领取);

5.班主任每学期一个评语(由学生所在学校自行制定评语格式);

6.学生领取资助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

(六)原建档立卡等受助学生帮扶工作要求

1.各教育阶段学校(园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认真核实数据真实性,不能漏报一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2.决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贫辍学的情况发生。

3.农村学校(园所)每学期开学及时统计建档立卡学生每月午餐、坐校车月平均费用,上报县教育局作为出台午餐补助、校车费用补助的数据依据。

4.各校(园所)有教师是乡镇帮扶责任人的,校长及时与所在乡镇沟通,积极配合,搞好培训。承担帮扶任务的教师必须按照乡镇资助工作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七)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

1.根据本校工作实际确定信息安全工作责任人上报至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校资助信息安全工作。

2.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信息安全工作方案,通过有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学生信息安全教育,并明确告知学生资助资金的拨付只能通过教育部门,在没有任何教育部门的通知情况下,学生不要轻易相信任何谣传和诈骗电话。

3.加强管理,严守规章制度。

(1)各校资助网站专人负责,账号密码严禁借与他人使用,非资助工作人员不得登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和助学贷款系统。

(2)资助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资助档案及时存档,档案柜要上锁,钥匙专人保管。如因工作需要查询、翻阅档案,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字档案管理人员才可允许查阅。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翻阅学生档案信息。

(八)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1.资助育人。树立资助典型,开展感恩教育,学校(园所)在开展资助工作过程中,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使学生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高尚道德品质。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社会资助和校内资助长效机制。各校(园所)根据实际情况拓宽资助渠道,抓住国家持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契机,联系责任部门扎实开展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爱心募捐等办法切实解决学生家庭的实际困难,并做好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的存档工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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