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0-12 浏览量:42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77号
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标本兼治”原则,依法对县城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四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等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巩固三轮车治理成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城内三轮车实行限时禁行和综合整治,使三轮车无序增长的势头得到根本遏制;通过增加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车运营密度,解决群众出行问题,逐步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进一步改善县城交通秩序和平安出行环境。
三、整治对象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四轮车。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三轮车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特成立全县依法整治县城非法营运三轮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宋广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凤波 副县长
副组长:郑大勇 县公安局工会主席
王 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晶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彪同志担任,统筹推进三轮车整治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对无牌照、无相关手续上路行驶的三轮车及驾驶员依法进行查处;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当事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营运三轮车(载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查处县城内乱停乱放、路边摆摊及驶入禁行路的三轮车。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三轮车非法营运人员普查登记及宣传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整治县城内非法营运三轮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多部门长期联合行动,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县城内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三轮车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县城形象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达到预期整治目标。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全程参与到整治活动全过程中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相互补台,形成强大合力,勇于动真碰硬,依法查扣、处置违法违规三轮车;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当事人;全力以赴克服整治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三)从严打击,标本兼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三轮车及新能源四轮车进行严查、严管、严控、严打,彻底规范县城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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