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10-12 浏览量:42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9〕77号  



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标本兼治”原则,依法对县城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四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等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巩固三轮车治理成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城内三轮车实行限时禁行和综合整治,使三轮车无序增长的势头得到根本遏制;通过增加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车运营密度,解决群众出行问题,逐步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进一步改善县城交通秩序和平安出行环境。    

三、整治对象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四轮车。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三轮车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特成立全县依法整治县城非法营运三轮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具体名单如下:    

  长:宋广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凤波  副县长    

副组长:郑大勇  县公安局工会主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彪同志担任,统筹推进三轮车整治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对无牌照、无相关手续上路行驶的三轮车及驾驶员依法进行查处;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当事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营运三轮车(载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查处县城内乱停乱放、路边摆摊及驶入禁行路的三轮车。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三轮车非法营运人员普查登记及宣传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整治县城内非法营运三轮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多部门长期联合行动,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县城内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三轮车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县城形象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达到预期整治目标。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全程参与到整治活动全过程中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相互补台,形成强大合力,勇于动真碰硬,依法查扣、处置违法违规三轮车;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当事人;全力以赴克服整治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三)从严打击,标本兼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三轮车及新能源四轮车进行严查、严管、严控、严打,彻底规范县城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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