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9-10-12 浏览量:36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违反交通规则行驶、车辆乱停乱放等一系列问题长期困扰着我们,成为县城内道路交通拥堵及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不仅影响县城的道路交通安全,制约交通发展,还严重影响我县整体形象,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成为全县上下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轮车整治问题”已连续多年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内容,因此解决“三轮车问题”势在必行。      

二、《方案》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治理对象及范围      

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四轮车进行治理。      

四、《方案》的目标      

通过对县城三轮车实行限时禁行和综合整治,使三轮车无序增长的势头得到根本遏制;通过增加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车运营密度,解决群众的出行问题,逐步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进一步改善县城交通秩序和平安出行环境。    

五、出台《方案》的重要意义      

(一)“三轮车”治理工作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轮车营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乘客的乘车需求,但由于“三轮”没有保险及任何安全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交通肇事逃逸后很难追责和理赔,给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客运市场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三轮车”治理工作有利于维护交通和社会秩序。由于“三轮车”从业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流动性较大,混乱无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和社会秩序,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三轮车”治理工作有利于城市管理。我市正在开展“五城联系创”活动,“三轮车”在县城内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蒙县依法整治县城内三轮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19〕77号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