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9-19 浏览量:211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9〕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30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

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19〕231号)要求,为切实改善我县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机艺融合,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基本原则,规范、高效、廉洁做好2019年我县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和对象

(一)实施区域

根据乡镇自主申报作业面积,结合乡镇耕地面积及近两年完成深松作业面积情况,在我县适宜深松(深翻)整地作业的地块开展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全县计划实施作业补助面积20万亩。实施深松(深翻)作业补助的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施深翻整地应整村推进。20厘米以下为砂质土的地块不宜开展深松(深翻)作业。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自愿开展深松(深翻)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实施对象)。实施对象应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作业面积原则上在500亩以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作业面积原则上在200亩以上,体现规模效应。                                    

为使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有序开展及方便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进行跨县域作业。各乡镇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任务,原则上由本乡镇有深松(深翻)作业能力的实施对象按综合能力自愿、公平承担完成。完成深松(深翻)整地作业任务能力不足的乡镇,可协调其它乡镇实施对象进行作业,但作业前要先确定作业实施对象、作业面积,并签定作业合同,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产业办公室备案,以方便调度管理。

二、技术模式和作业质量

(一)技术模式

深松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深翻采取铧式犁作业。各乡镇应根据本地的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种植制度、农艺要求、任务指标以及机具配备等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确定作业区域及技术模式。

作业时间以秋季作业为主,深松(深翻)作业周期一般应在三年以上。但根据我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作物的农艺需求或由各种原因造成土地板结严重的地块,经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深松(深翻)作业间隔时间年限可适当缩短。

(二)作业质量

深松(深翻)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不超过40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相邻两深松(深翻)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本地种植形式,深松(深翻)行间距基本均匀,符合本地农艺要求,深浅基本一致,无明显漏松漏翻。各乡镇要按照全市制定的深松(深翻)作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耕作区域及实施对象,确保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三、补助标准

深松(深翻)作业补助标准均为25/亩。

四、实施程序

(一)计划下达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全县任务指标,在汇总各乡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耕地面积及近两年实际深松作业面积下达今年作业计划,乡镇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对象实施深松(深翻)整地作业。

(二)计划落实

县农业农村局将计划下达后,各乡镇应结合实际,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对象承担作业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代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签订《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责任状》,乡镇政府与实施对象签订《2019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合同》,实施对象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开展深松(深翻)作业。

实施对象在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应具有实施对象和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代耕作业合同》;代耕作业结束后,代耕对象要对实施对象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作业价格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各乡镇用于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的农机具,都要加装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信息化远程监测系统,实现全县信息化远程监测的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面积全覆盖。

(三)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按照全市制定的作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要求,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实施对象开展的深松(深翻)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保质、安全、高效。

乡镇全面验收。实施对象作业结束后,应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验收申请,乡镇组织力量按照全市制定的深松(深翻)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乡镇实施对象开展的深松(深翻)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核实深松(深翻)作业质量、地块是否符合深松(深翻)作业、代耕对象签字是否真实有效。对给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实施的、作业量大的、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县级抽查验收。为确保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质量和效果,乡镇验收工作结束后,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合同》、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有效凭证、《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代耕作业合同》、代耕对象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县农业农村局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

成立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县级验收小组,采取信息化监测技术方式进行抽查验收,并随机抽取不少于10%总作业面积和不少于30%乡镇个数进行人工核实,核实作业质量、地块是否符合深松(深翻)作业,综合判定核实验收结果,对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

各乡镇实际补助面积以最终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

县级验收结束后,项目乡镇要将拟补助的实施对象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

(四)补助资金兑付

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实施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和公示后再兑现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对象。对于代耕作业的,实施对象应在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补助部分后与雇机对象签订议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

五、实施进度

(一)201975— 730日,各乡镇申报作业补助计划面积。

(二)201981— 831日,县级制定实施方案,确认实施区域、分解任务指标等工作。

(三)201991— 930日,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确认实施对象和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2019101—1130日,各乡镇组织开展秋季作业,完成乡镇自验工作。

(五)2019121— 1231日,县级抽查验收,上报工作总结,县财政部门完成作业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实施作业补助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并实行乡镇政府负责制。我县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区域和实施对象确定、监督检查、核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各乡镇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他用,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撑。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技术集成创新,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合理规划耕作区域,优先安排规划中未实施作业的区域和地块开展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完成规划作业目标任务,要合理衔接前后作业环节。为防止作业后水分蒸发,深松作业机具应加装使用性能良好的碎土、合墒等装置,深翻地块要及时耙压保墒。加强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服务,保障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三)做好深翻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作物种类、土壤状况、自然条件、种植技术和农艺要求等因素,在适宜区域试点开展农机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要以适应性为重点,研究确定适宜开展农机深翻整地作业的区域范围,按照全市制定的农机深翻整地作业技术标准和检测标准,加强作业效果跟踪监测,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要建立和完善农机深松与深翻整地有机结合的推广应用机制和技术体系,在作业补助项目安排上,各地要以深松作业补助为主,同一地块当年深松、深翻不得重复作业。实施深翻作业补助面积原则上不大于深松作业补助面积的三分之一,要求必须集中连片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乡镇要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作业补助实施过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要据实收回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五)加强信息公开。各乡镇要将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操作流程、补助标准以及实施对象确认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要将拟补助的实施对象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结合项目实施程序、环节和内容要求,要充分利用村级公示栏等多种有效方式,切实做好面对基层群众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工作,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加强责任意识,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要广泛宣传实施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技术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各乡镇要于年底前编制深松(深翻)整地补助工作全面总结,同时将《2019XX乡镇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91230日前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产业发展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docx

       2.2019年XX乡镇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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