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28 浏览量:54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孙艳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办公用房减少资源浪费的建议》,县政府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开展县政府党政机构改革统筹办公用房工作以来,县政府办始终坚持将清退面积与清退成本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统筹使用全县党政机构办公用房,努力使清退成果最大化。一是将县供销社原租用的办公用房退租,搬至县原防空办办公楼内,办公面积为500平方米;二是将县妇联、工商联、团县委搬至县政府院内3号楼内,办公面积为600平方米;三是将新成立的退伍军人事务局搬至原南门婚姻登记站楼内,办公面积为700平方米;四是将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搬至城区办10楼闲置办公用房,办公面积300平。
下一步,县政府办将严格按照上级出台的清退办公用房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整合清退办公用房工作力度,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全县党政机构办公用房使用。
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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