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办公用房减少资源浪费的建议答复函

日期: 2019-06-28 浏览量:542 文字大小: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孙艳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办公用房减少资源浪费的建议》,县政府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开展县政府党政机构改革统筹办公用房工作以来,县政府办始终坚持将清退面积与清退成本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统筹使用全县党政机构办公用房,努力使清退成果最大化。一是将县供销社原租用的办公用房退租,搬至县原防空办办公楼内,办公面积为500平方米;二是将县妇联、工商联、团县委搬至县政府院内3号楼内,办公面积为600平方米;三是将新成立的退伍军人事务局搬至原南门婚姻登记站楼内,办公面积为700平方米;四是将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搬至城区办10楼闲置办公用房,办公面积300平。

下一步,县政府办将严格按照上级出台的清退办公用房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整合清退办公用房工作力度,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全县党政机构办公用房使用。

 

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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