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31 浏览量:75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蒙县关于加强细河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蒙县关于加强细河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打胜细河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细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细河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细河水质连续两个月(7、8月份)达标成果,补齐上半年超标“欠账”,推进细河水质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细河水质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细河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时间安排
自8月29日开始,至12月1日截止。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县域细河流域断面包保责任制。为确保细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对我县境内细河流域断面落实包保责任人。其中,阿金歹桥断面、玍海西桥断面包保责任人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利军,成员为阜新镇党委书记赵国亮、城区办党工委书记张晶;东梁桥断面、公官桥断面、蒲草泡桥断面包保责任人为副县长张凤波,成员为伊吗图镇党委书记刘旭、东梁镇党委书记王洪春、卧凤沟乡乡长敖洪海。相关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安排具体责任人。
(二)全面落实污水处理厂包保责任。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每个污水处理厂由一名副县级领导包保,并采取不定期巡查、驻厂监管等措施,时刻盯牢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处理工艺,以及设备不正常运行等涉及断面关键指标的环节。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和在线监管,实现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碧波污水处理厂:包保责任人为氟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孙树军,业务负责人为氟化工监察部部长许彦军。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包保责任人为东梁温泉城管委会主任赵振刚,业务负责人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娟。蒙古贞污水处理厂:包保责任人为副县长张凤波,业务负责人为县住建局局长王海春、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敖青宇。目前,县生态环境局已抽调15人对碧波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进行24小时驻厂监管。
(三)切实做好巡河工作。为提高巡河成效,成立三个巡河分队,总队长为副县长张凤波,副总队长为县水利局局长刘晓伟。第一分队:负责巡查阿金歹桥至玍海西桥河段;包保责任人为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敖青宇,成员为苏建华。第二分队:负责巡查东梁桥至公官桥河段;包保责任人为县水利局副局长陈雷,成员为李崇。第三分队:负责巡查公官桥至蒲草泡桥河段;包保责任人为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服务部部长王长迪,成员为蔡云辉。同时落实好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各乡镇和城区办要明确辖区内各河段巡河责任人;二是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河,尤其加强夜间巡河工作;三是巡河人员要写好巡河日志,并将巡河日志于每日下午4点前报县河长办,县河长办汇总后转县生态环境局;四是巡河过程中一经发现偷排污水和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巡河人员要立即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细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相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乡级河长为队长的巡河小分队,安排部署具体责任人和相关人员。
(四)加强执法、监测。一方面,要时刻保持水环境执法工作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适应新时代环境执法工作要求,敢执法、真执法、严执法,注重业务能力提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快处罚、上限处罚,保持高压震慑常态化。环保执法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严厉打击细河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的违法行为,包括蒙古贞污水处理厂和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执法组组长为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尤红军,成员为张俊明、麻文卓。水行政执法组: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严密排查县城区内洗浴、洗车等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并责令关停;执法组组长为县水利局副局长何强,成员为宋鑫。住建执法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排查城市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溢流、排污管网渗漏等问题,并依法严肃处理。氟化工执法组:要切实加强对碧波污水处理厂及园区企业的排水监管,杜绝一切偷排行为;负责人为氟化工监察部部长许彦军,成员为刘佳男、齐来柱。另一方面,要加强水质监测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细河水质变化趋势。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细河流域相关断面,以及污水处理厂排口及入河口的监测频次和密度。要对水质主要指标每周监测2次,每周至少1次夜测。对其他干、支流断面及主要支流入河口每周三进行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将河流水质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后,将监测及分析结果及时报县政府。 监测组组长为县环境监测部部长刘忠诚,成员为杜小平、林鹏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由副县长张凤波担任总负责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利军担任总协调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各乡镇、城区办和各相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工作来抓,单位一把手要亲自上手,明确单位内部的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人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推进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督查问责,务求取得实效。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专项行动进展采取日调度和周通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迟缓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行动敷衍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移交县纪委处理,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促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细河水质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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