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1-24 浏览量:431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泡子农场: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县政府制定了《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跨县区、跨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2号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林业草原局、红十字会、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金车务段、县人民武装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城区办、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县委网信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县政府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县卫生健康局报告为准),及时向县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县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各乡镇:各乡(镇)政府对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制定本乡镇应急预案,疫情发生时,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村民群众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及排查措施。各乡镇防保站是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日常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制定应急预案,疫情发生时,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村民群众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及排查措施。城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是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日常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排查、登记、汇总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供应情况,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物资储备。

县教育局:掌握武汉来阜学生或有武汉旅游史学生的总体情况,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铁路客运进行通报;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企业生产疫区所需物资。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县民政局:把城乡社区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配合城区办、各乡镇政府摸清社区、村屯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社区、村屯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

县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行政立法和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县政府指示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的办法保障需求。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政府做好返阜农民工疫情排查工作,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县医保局:对所有不明原因发热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参照非典时期模式全额予以报销。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协助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金车务段、长途客运站、高速出入口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巡查工作;协助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公路运输交通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

县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我县公民在国外期间感染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控涉及疫情的外出、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疫情的外出、来访人员名单,做好相应涉外工作。

县文旅和广电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国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认真做好封闭场所大型体育、文艺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方案、处置流程;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县内疫情防治专家组;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电话:880001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叶军华,副组长:韩天元、赵艳秋、杨鼎。

县应急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相关工作。做好县级救灾物资(非医疗)的应急储备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及其它野味的销售,配合林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专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县林业草原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按照职责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和及时通报等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情况,做好接受捐赠款物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传播防护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金车务段:加强全段站车防控,落实站车通风、消毒和体温防控措施;确保防控物品运输,优先安排疫情处置人员、防治物品药品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输;做好职工防病工作,保证职工健康;加强值班与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处置,车站发现发热旅客,要协助当地医务人员做好排查控制工作,列车上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患者,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人员接触,下交目的地,配合政府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坚决防止疫情借铁路传播。

县人民武装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军地联防联控工作。

五、重点工作措施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各乡镇及城区办负责本辖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领域、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乡镇(城区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地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协同防范机制。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细化落实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口相关措施,严格对入阜蒙县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内部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要根据工作情况,要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城区办)和有关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问责惩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县政府决定成立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单位、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吴青林  县长

常务副组长:  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 宋广和  副县长

              杨   阳   副县长

              张凤波  副县长

白福良  副县长

    副县长

石永利  副县长 

成       员:  张文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杨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邓忠伟   县发改局局长

包维东   县教育局局长

王立靖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贺清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牟景祥    县民政局局长

刘立新   县司法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党同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陶雪飞   县商务局局长

李洪祥   县医保局局长

白云娥    县文旅和广电局局长

吴云国    县应急局局长

白  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文     县林业草原局

乔正龙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吴春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旭    县红十字会会长

  杨胜凯   中铁阿金车务段段长

  各乡镇、城区办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杨阳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叶军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春宇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阜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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