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3-19 浏览量:426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20〕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营造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
营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按照省、市造林工作安排,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生态文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全县整体绿化水平,确保完成2020年度营造林任务。
二、 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营造林计划完成12.87万亩。其中,荒山造林2.8万亩,退化林分修复3.86万亩,人工更新3.1万亩,封山育林0.6万亩,森林抚育2.51万亩。
三、工作内容
(一)荒山荒地造林工程
地类必须为荒山、荒地、荒沟、荒滩等宜林地或郁闭度0.2以下疏林地。树种选择上严格遵循适地适树原则,以皂角、五角枫、文冠果、油松、樟子松、侧柏等乔木树种为主,提倡栽植混交林。也可选择两杏一枣、苹果、梨、桃、李子等乔木型经济林树种,不可以选择树莓、葡萄等灌木及藤本树种。栽植皂角、五角枫、文冠果、油松、侧柏等乔木型生态林树种,初值密度60株/亩以上;杏、枣、苹果、梨、桃、李子等乔木型经济林树种,初植密度45株/亩以上;且分布均匀,最大株距和行距不得超过5米。
经验收合格,列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每亩给予500元造林补助费,或列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每亩给予200元造林补助费。
(二)退化林分修复工程
实施范围为我县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以来,林分严重退化,防护功能严重下降的乔木和灌木林地。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修复:1.进入成过熟期,林木衰败,防护功能严重下降的乔木林;2.郁闭度0.3以下,林木衰退、分布不均匀,防护功能下降的中龄以上乔木林;3.覆盖度40%以下,分布不均匀、老化、退化、防护功能下降,且无法自然更新恢复或无法保持稳定状态的灌木林;修复方式可采用全面补植方式进行更新。空地面积较小、分布相对均匀的进行均匀补植;空地面积较大、分布不均匀的进行局部补植。凡涉及补植补造的林地,视现有株数和该类林分所处年龄阶段、立地条件等确定合理补植密度,补植后单位面积的新植苗木和现有林木株数之和,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最低限以上。本方案未明确的造林整地、栽植、造林密度、未成林抚育和管护等技术要求,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规定执行。
经验收合格,列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每亩给予500元造林补助费,或列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每亩给予200元造林补助费。
(三)封山育林工程
封育地类为宜林地、无立木林地或郁闭度0.4以下的疏林地、灌木林地,地块要集中连片,原则上不低于500亩,可设置围栏、沟壕进行围封,需设置清晰的固定标志牌,包含工程名称、封育面积、封育方式、封育年限、责任人等。封育类型为乔木型和乔灌型。此外,要有合理的封育作业措施,包括在封育区搞巡护、防火、病虫害防治及进行人工辅助育林和管理等。封育年限为5年。具体操作参照《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8-2018规定执行。
经验收合格,列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每亩给予100元造林补助费。
(四)采伐迹地还林工程
迹地还林栽植油松、侧柏的初值密度必须达到60株/亩以上,其它树种必须达到45株/亩以上,并且做到均匀分布。株距与行距最大不能超过5米。公益林地块不能改变林种。
经验收合格,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项目(人工更新)每亩给予100元造林补助费。
(五)村屯绿化美化工程
根据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路旁、村旁、宅旁、水旁”为重点,结合义务植树活动,对环村林带、村路两侧、居民庭院、河流沟渠、房前屋后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工作,实现点、线、面整体绿化,合理配置乔、灌、草,基本达到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不断提高村屯绿化档次与质量,加快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绿化美化新农村。2020年拟对全县造林绿化成绩突出的100个村屯推荐全国“森林乡村”的评选,并根据国家政策给予资金奖励。
(六)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对近年来享受过造林补助的地块进行认真排查,造林保存率低于65%的地块,要全面落实补植补造工作。各乡镇政府、林场对未成林地块的补植补造及幼林管护工作负总责,巩固好造林绿化成果。
(七)做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列入202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的小班地块还没有签订合同的有关乡镇、林场,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与造林主体签订完善好造林合同,同时,要做好内、外业档案整理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0年造林任务必须在春季全部完成,未按时间完成的不给予2020年造林补助。同时,2020年5月31日前,各乡镇、林场要完成全年造林自查工作,并将造林小班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办公室。2020年7月6日开始全县植树造林县级核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示范工程建设
为全面提升我县植树造林工作质量,每个乡镇要打造1至2处造林示范地块。示范工程要突出区域和工程特点,严格规范苗木规格、整地标准、栽植质量,不断提高造林工作水平。
(二)切实抓好苗木管理
各乡镇、林场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地块落实情况,做好苗木品种确定、用苗量测算、苗木预购等各项准备工作。苗木的选择要坚持“适地适树、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造林苗木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必须选择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优质合格苗木,所使用的苗木必须经县级苗木检疫部门检验,出具苗木合格证和植物检疫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劣质苗木造林。当年装杯苗木不得上山造林。同时,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做好苗木春灌水等工作,确保苗木质量。
(三)所有造林地块一律不准间种高稞农作物
(四)有效组织造林施工
各乡镇、林场必须按照县里下达计划任务安排造林,超过计划数按计划给予补助;未完成计划面积的按照实际合格面积给予补助,同时削减下一年度的造林任务数。
同时继续采取“任务、施工、管护、资金、责任、奖罚”六到乡镇措施,即由各乡镇按照县政府下达任务进行规划设计,落实小班地块,对整地、苗木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幼林地管护抚育。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各乡镇政府、林场作为工程建设主体,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负总责,工程建设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造林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督查督办室、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乡镇长任组长。各乡镇长为本行政区内的造林工作第一责任人,林业站长为造林工作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将目标任务落到地块并明确责任人,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未成林地块的补植及幼林管护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设立专栏、开展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座谈及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做到政策、法规、效益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指导,强化服务
要加强对苗木质量的检验检疫,全面做好造林技术培训,确保苗木质量过关,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有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应用大容器杯苗、施加保水剂等保水抗旱造林措施,提高林业防灾能力。
(四)注重管理,确保成效
各乡镇在做好造林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新造林地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在新造林区实行封山禁牧,加大处罚力度,禁止一切人为及牲畜破坏幼树行为,确保造林成效。
(五)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成立由督查督办室、县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组成的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成立检查验收小组,依据省、市有关检查验收标准,对各乡镇、林场的造林成活率和质量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依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政策。
注:相关营造林技术规程可在邮箱linyejuzaolingu@163.com 中自行下载。
关于《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营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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