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0-05-16 浏览量:370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2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县直各单位、中省直各单位:

现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阜政办发〔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阜政办发〔2020〕9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转发《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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