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清理整治“小广告”问题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函

日期: 2020-11-06 浏览量:599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白海霞 文字大小:

马爱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小广告”问题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关于清理整治“小广告”问题的建议后,我大队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了整治工作相关措施。一是认真制定了《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大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集中清理、有效规范的措施,责成相关部门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街、广场及其各类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各类墙体上的小广告应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防止“二次污染”;二是结合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我大队城区执法中队对临街视线范围内的乱贴、乱画、乱挂进行全面整治,做到全部清理清除不留死角。通过整治,乱贴乱画现象得到了治理,市容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强“小广告”整治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并责成城区各中队继续做好整治工作,彻底整治“小广告”乱象。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511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