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20-12-06 浏览量:148 文字大小: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5334-2):阜新市氟产业开发区和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均未配套建设氟化物处理工艺,每天有5000多吨含氟废水超标排放,造成西细河入大凌河断面2016年氟化物浓度较2013年上升24.6%,水质由Ⅳ类下降为劣Ⅴ类。

二、整改目标

东梁温泉城污水厂建设完善除氟工艺设施和单元改造;清水污水厂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立即启动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氟处理工艺及单元改造,2018年10月改造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氟化物达标排放。

2、具备氟化物处理能力的日处理3000吨污水的清水污水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已经实现数据实时上传。2017年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和在线监控系统验收,严格按工艺流程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按阜政发〔2016〕58号文件要求,2017年9月出台《温泉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加强温泉城企业监管,保证所有企业排水全部进入污水厂处理,杜绝偷排偷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温泉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按照整改措施于2019年6月完成整改。

温泉城管委会2017年9月开始研究温泉城污水厂改造方案及除氟工艺,2017年12月确定按照PPP模式运行温泉城污水厂改造工程。

2018年6月15日办理完成PPP项目相关前期手续,组织PPP项目招标,北京碧水源辽宁分公司为首的四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中标。但由于北京碧水源公司无法融资,导致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不能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延误了近三个月的工期。2018年9月10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研究整改工作,采取了补救措施,温泉城管委会依据PPP项目招投标办法,与第三中标方阜新兴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按程序签订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并开工建设,于2018年底完成了污水厂土建工程及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2019年3月10日温泉城污水改造工程复工,温泉城管委会高度重视整改进度,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污水处理厂整体通水调试运行以及稳定运行工作。4月20日开始污水厂部分设备进水调试,试验曝气回流系统,4月29日至30日开始投加污泥。污泥菌群培养通过自主培养及购买100吨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菌种培养完成,自控系统调试于5月30日完成,6月4日开始与省在线监控平台联网,6月12日实现全部数据实时上传。2020年8月,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目前污水厂稳定运行。

2、清水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措施于2017年9月完成整改并组织实施。

2017年8月管委会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阜新东梁清水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方案》,根据整改方案改造后清水污水厂稳定达标运行。同年10月,管委会继续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理清水污水厂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及整体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2月17日,完成环保验收和在线设备验收,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实现达标排放。目前,清水污水处理厂能满足东梁温泉城规划区内已生产企业及东梁镇区污水处理,作为东梁温泉城应急备用污水厂。

3、温泉水管理办法按照整改措施与2017年9月完成整改并组织实施。

2017年9月,县政府印发了《辽宁阜新东梁温泉城地热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外运温泉水,同年12月县政府印发《关于严厉打击东梁温泉城取水单位和个人擅自外供地热水的通知》,温泉城管委会2018年2月成立温泉水监视小组,保持对温泉水外运现象的监视工作。

4、温泉城企业监管按照整改措施一直持续保持。

温泉城管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并于2017年8月下发了《关于东梁温泉城内企业排水未纳入管网责令停产的通知》,要求温泉城内企业污水排放必须纳入管网,派专人开展不定期巡查,形成检查记录,严禁偷排偷放行为,同时要求未纳入管网的企业禁止从事生产运行活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至2020年12月11日

受理部门: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阜蒙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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