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30 浏览量:266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民盟阜新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国家4A级风景区海棠山主要文物建筑进行修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海棠山风景区主要文物建筑修缮工作。海棠山普安寺归宗教事务部门统一管理。2001年普安寺措钦大殿原址重建,历年来一直由寺庙进行管理。针对提案中有关普安寺措钦大殿一些部位破损问题,我县及时与普安寺进行了沟通。
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8号《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下一步,普安寺方面将聘请专业人士对海棠山风景区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及评估等工作,并提出整改方案。
今年受疫情影响,目前普安寺处于关闭状态。普安寺负责人表示在疫情结束并允许寺庙开放后,由寺庙自筹资金对海棠山相关文物建筑进行修缮。
非常感谢您对阜蒙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蒙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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