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提案》(第77号)答复

日期: 2020-04-29 浏览量:306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尊敬的张国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严格督导。我县接到此提案后,立即责成县相关部门对您所提的问题进行重点摸排。

一、屯屯通道路问题。

我县在道路设计时,结合当地乡村实际情况,根据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改办【2014】10号)文件中路线不变,总体设计尽量符合现有道路规划的有关要求,在低洼地带设计为过水路面,村屯外平缓路段直接开挖土质边沟;道路的线型力求顺直流畅,避免急弯陡坡;选线时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大挖大填;平面线形在对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调查与勘察的基础上论证、确定路线方案。下一步,我县将对乡村建设中水泥路面、排水沟渠及过水路面问题进行统一摸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路旁绿化问题。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路宽超过6米的村内主要街道,可种植适应本地区气候条件、成活率较高、价格低廉的矮株树种或开花类灌木树种,不宜搞树形高大、价格昂贵且夏季遮挡路灯光线的树种;村内巷道可因地制宜,引导村民自行种植花草等,以达到绿化目的。我县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栽植的是金叶榆、金叶糖槭、五角枫、国槐、白蜡、小桃红、五叶地锦(墙体绿化)等适应本地区的矮株或灌木类景观树种,不会造成伞盖遮蔽路面、影响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隐患。

三、临街墙面不平问题。

文件要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要因地制宜,严禁搞大拆大建。我县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当地乡村实际情况,要求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农户院墙统一规整粉饰;为美化村庄环境,在适当位置文化教育、科普宣传墙、版、栏等;清除占道堆放的柴草堆、垃圾堆、粪堆、杂物堆;治理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有碍观瞻的建筑。下一步,我县将对乡村建设工作中出现的临街墙面进行统一处理,切实加强临街墙面的美观度。

四、过度砍伐树木问题。

我县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根据当地道路两侧绿化植被是否茂盛、是否覆盖面积过大、是否美观、是否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四项原则,对植被进行修剪或移除。针对您提出的过度砍伐树木和砍伐标志性老树问题,我县将责成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进行勘察,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五、路灯安装过密问题。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已修建的村内硬化道路两侧及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场所安装太阳能路灯。本着节能节约原则,根据当地村内硬化道路实际情况,设计为单侧排列或双侧交叉排列,每盏灯距离50-100米,高度为6-8米。我县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并充分考虑村屯住户散落位置和实用性,经村民一事一议决定具体安装数量和位置,由我县安排集中采购安装。同时我县将就村屯内路灯过密问题展开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力度对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严密梳理,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处,切实加强我县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同时,积极责成县相关部门把好我县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方案关、质量关和验收关。

(一)及早谋划,把好“规划方案”关

建设美丽乡村是我县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其中规划方案尤为重要。我县将以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刚性要求,通过有关部门的有效论证及专家评审工作,并结合各村当地实际情况,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二)全程监管,把好“工程质量”关

我县将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核实和质量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责成县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全程进行质量监管,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方位跟踪督导,杜绝我县美丽乡村乡村建设中存在任何质量不过关问题。

(三)成果跟踪,把好“检查验收”关

我县将根据相应的政策和标准,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工程验收方案,切实做到坚持以人为本、农民满意;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阜蒙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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