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将国有林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提案》(第96号)答复

日期: 2020-04-28 浏览量:511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尊敬的王国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国有林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财政供养人员编制“只减不增”。截至2019年末,我县8个国有林场人员编制共807个,实有714人,暂不能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同时,我县已将城乡绿化建设任务转由国有林场重点承担,充分利用国有林场人才、技术及苗木资源等优势,增强国有林场自身“造血功能”。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扶持国有林场改革:

(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本级财政对国有林场职工补助支持力度。今年将在每年支付国有林场职工补助资金不少于600万元基础上,结合县本级财力状况,在保工资、保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对国有林场职工补助所需资金给予全力支持。

(二)我县将全力保障国有林场社保资金及时、足额缴纳。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国有林场改革补助专项资金,保障林场职工及时看病就医,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关待遇,促进国有林场改革稳定和健康持续发展。非常感谢您对阜蒙县国有林场改革及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蒙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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