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7 浏览量:306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许贺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学习与运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阜蒙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民法典宣传学习和运用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成立了民法典学习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宣传副局长担任,成员包括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全体人员及各成员单位普法联络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践行《民法典》,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法典宣传学习进万家。依托“3570”三下乡,农民工招聘会和“法律六进”等形式,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现实问题,不断扩展普及、学习、运用范围,基本做到全覆盖。截至目前,“3570”三下乡7次,受益群众1000余人,发放各类材料2000余份;利用农民工招聘会机会宣传2次,受益群众1000人,发放各类材料2000余份。通过面对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运用《民法典》解决民事纠纷问题,切实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法制素养。
三、创新宣传模式,形成《民法典》宣传合力。充分利用“阜蒙融媒”APP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开设“法制之声”——“每日一典”栏目,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组织县法院在阜蒙县电视台开通——“县”实说法专题电视栏目,累计播出《民法典》宣传3期。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扩大“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声势,不断提高《民法典》的社会知晓率。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用活传统资源,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将《民法典》宣传到35乡镇381村,实现更大范围的宣传和普及。
四、扩大覆盖面,利用村民评理说事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初以来,县司法局搜集《民法典》相关公益广告、小视频、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并发挥村民评理说事员群辐射范围大、覆盖面广的优势,直接发送到每位村民手中。只要村民打开手机,就能随时看到最新的《民法典》知识。截至4月中旬,累计播放公益广告、小视频、宣传画等普法宣传内容25条。实现了《民法典》直通群众,更接地气,达到了更深层次的普及,实现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7日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