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命名细河白鹭栖息湿地为蒙古贞白鹭洲暨保护白鹭洲湿地环境的建议》(第82号)答复

日期: 2021-11-11 浏览量:322 来源: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丁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命名细河白鹭栖息湿地为蒙古贞白鹭洲暨保护白鹭洲湿地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阜蒙县林草局为切实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坚决遏制一切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和正常的市场经营管理秩序,阜蒙县林草局多次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联合打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打震慑态势。下一步,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阜蒙县野生动物保护救护工作。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都会竭尽全力救护,对体况良好、无需再采取治疗措施或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选择适合该野生动物生存的野外环境放至野外,将受伤的或病弱的动物救送至阜新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自2018年已拯救受伤或病危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天鹅、大雁、豆雁、白骨顶鸡、獾子、黄羊、雕鸮和狍子等23只。

二、县水利局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河道保护工作。发挥属地管辖河长作用,各级河长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生态环境和保护候鸟加强水质监测监管,河道水质是关系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倡议成立民间保护组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全民维护和保护细河白鹭洲湿地其他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

该段河道左岸(成吉思汗广场橡胶坝以下)为太平区管辖,建议我县和太平区形成联动机制,共同保护白鹭洲湿地

三、县公安局成立白鹭栖息湿地保护及全县生态环境工作组。由指挥中心主任王凯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邵海澄具体协调。巡特警大队、凌河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城东所、城西所等警种单位为责任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白鹭洲湿地生态保护工作。

巡特警大队运用武装巡逻机制、城区网格化巡防体系和快速高效的接处警勤务模式,积极开展湿地及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凌河分局一以贯之履行河道管理职责,落实“河长制”,解决风险隐患,力促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有序推进。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城西所、城东所,加大湿地整治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各警种部门齐抓共管,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全面高效的治理工作格局,确保白鹭洲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四、住建局将在白鹭栖息湿地两岸设立宣传。向群众介绍白鹭及保护白鹭的重要性,宣传生态文化,警示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制定白鹭栖息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为保护白鹭栖息湿地生态环境立法,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五、文旅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好其他部门。做好文明旅游、保护生态、保护动植物等方面的宣传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设立警示牌、提示牌等方式,严禁在此处周边哄起白鹭拍照、不大声喧哗惊扰白鹭、严禁捕鱼打鸟、严禁使用弹弓打鸟、不用无人机拍摄等,呼吁游人建立保护白鹭洲生态环境的意识,随身携带好生活垃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县委宣传部建议县级媒体与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主题,广泛开展蒙古贞白鹭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湿地保护环保常识、野生动物保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建议县文联组织县摄影组织以及公安、环保、水利、林业、住建等部门结合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组建“娜仁花”志愿服务队,经常性开展宣教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保护湿地、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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