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8 浏览量:319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李春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村主要负责人工资发放时间的建议”已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办理意见,推进问题解决。现将我县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35个乡镇、381个行政村,现有在职村“两委”干部2094人。
近年来,我县始终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推动农村工作的主抓手,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转发〈关于提高我省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阜蒙县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意见》,明确了村主要负责人报酬发放标准,切实保障村级干部福利待遇,进一步增强了全县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一)村干部报酬标准。按照《阜蒙县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方案》规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核定,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的90%执行;村经管员(村会计)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的80%执行;其他村委会成员的基本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60%。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报酬上浮20%、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基本报酬上浮10%。对未选进村委会的村党支部组宣委员、纪检委员,按照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20%给予补贴。
(二)村干部报酬来源。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由省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参照执行,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补足。从2019年到2021年,在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行政村补助0.9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安排足额资金,保障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逐年提高,到2021年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稳定增长机制。
(三)发放方式和时间。我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含村干部报酬),由县财政局根据《阜蒙县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按月拨付到各乡镇后,再由各乡镇按规定程序向各村进行发放。
二、下步工作安排
我县将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以提升村干部责任意识、稳定行政村人员队伍、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出发点,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切实把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责成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上级有关村主要负责人报酬发放文件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发放标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坚决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村干部福利待遇。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