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水利局2022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211 来源:阜蒙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齐玉林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 2022 〕年 第(06)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202241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3、处以行政警告一次,没收非法所得叁佰元(300元)。



贺国强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 2022 〕年 第(07)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4月1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3、处以行政警告一次,没收非法所得肆佰捌拾元(480元)。


任伟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 2022 〕年 第(08)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4月1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3、处以行政警告一次,没收非法所得陆佰元(600元)。


张云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 2022 〕年 第(09)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4月25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3、处以行政警告一次,没收非法所得捌佰元(800元)。


张志鹏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 2022 〕年 第(10)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4月25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3、处以行政警告一次,没收非法所得捌佰元(800元)。


马永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 2022 〕年 第(11)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4月28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3、处以行政警告一次,没收非法所得壹仟陆佰伍拾元(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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