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7 浏览量:279 来源:阜蒙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和
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孙立华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18 |
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 | 2022年2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到阜蒙县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督察检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时发现1、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副总和机电副总由同一人员担任;2、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于3月8日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矿山现场监察移送书》(矿安辽移〔2022〕31003号)移送给阜蒙县应急局。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处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阜蒙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和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阜蒙)应急罚〔2022〕F001号 |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