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31 浏览量:161 来源: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刘金海野外用火一案,阜蒙林草行罚决〔2022〕第(06002),依据: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5月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行政罚款,伍佰元(500.00元)。
冯淑琴野外用火一案,阜蒙林草行罚决〔2022〕第(06003),依据: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5月27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行政罚款,伍佰元(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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