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 2023-02-01 浏览量:207 来源: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王伟滥伐林木一案,阜蒙林草行罚决〔2022〕第(021115)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月28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行政罚款,壹万肆仟零贰拾壹点贰捌元(14021.28元)。3、责令在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补种3倍树木,即24株*3倍=72株树木。 

文志健违法使用林地一案,阜蒙林草行罚决〔2022〕第(021118)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及《辽宁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月1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行政罚款,肆仟叁佰零肆元(4304.00元)。3、责令在对你(或你单位)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刘超龙滥伐林木一案,阜蒙林草行罚决〔2022〕第(021117)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月30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行政罚款,壹万叁仟伍佰玖拾陆点柒肆元(13596.74元)。3、责令在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补种3倍树木,即22株*3倍=66株树木。

张雷、齐涛违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一案,阜蒙林草行罚决〔2022〕第(021102)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11月1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张雷  肆仟元(4000.00元);齐涛  贰仟元(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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