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08 浏览量:2046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发〔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各园区:
为加强地价管理,准确反映城市地价分布规律和地价水平,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现行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
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的范围为阜蒙县城区及35个乡镇(阜新镇、王府镇、泡子镇、东梁镇、伊吗图镇、佛寺镇、沙拉镇、旧庙镇、大板镇、于寺镇、大固本镇、务欢池镇、大巴镇、福兴地镇、新民镇、建设镇、十家子镇、大五家子镇、平安地镇、富荣镇、老河土镇、红帽子镇、八家子镇、扎兰营子镇、塔营子镇、蜘蛛山镇、招束沟镇、紫都台镇、哈达户稍镇、化石戈镇、七家子镇、太平镇、国华乡、卧凤沟乡、苍土乡)。
三、本次基准地价评估用地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四类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
类别一(0801—0808):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和体育用地;
类别二(0809—0810):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四、凡是我县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地价必须依据新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并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而后按规定程序确定,不能单独套用基准地价标准。
五、本通知发布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阜蒙政发〔2016〕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关于阜蒙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使用的说明
2.阜蒙县城镇土地级别范围表
3.阜蒙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阜蒙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使用的说明
一、基准地价的适用
阜蒙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各级别区域内各用途的地价平均值,土地价格必须依据新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并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而后按规定程序确定,不能单独套用基准地价标准。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规定,土地定级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一: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和体育用地;类别二: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分别定级)分类。同时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规定,地价评估应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分别评估。土地分类体系中的其他建设用地与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衔接。详见表1:
其他类别用地评估参照体系表(表1)
一级类 | 二级类 | 含义 | 参照体系 |
商服 用地 | 零售商服用地(0501) | 商铺、商场、超市、零售市场 | 商服用地 |
加油、加气、充换电站 | |||
批发市场用地(0502) |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 ||
餐饮用地(0503) | 饭店、餐厅、酒吧 | ||
旅馆用地(0504) | 宾馆、旅店、招待所、服务性公寓、度假村 | ||
商务金融用地(0505) | 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 | ||
企业厂区外独立办公场所等用地 | |||
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 | |||
娱乐用地(0506) |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 | ||
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 | |||
其他商服用地(0507) | 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 | ||
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及居住区及小区级以下配套的服务设施用地 | |||
工矿仓储用地 | 工业用地(0601) | 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 | 工业用地 |
采矿用地(0602) | 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 ||
盐田(0603) | 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 | ||
仓储用地(0604) | 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 | ||
住宅 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普通住宅用地 | 住宅用地 |
别墅用地 | |||
特殊 用地 | 军事设施用地(0901) | 军事项目的设施用地 | 工业用地 |
监教场所用地(0903) | 监狱、看守所、劳教场、戒毒所 | 工业用地 | |
宗教用地(0904) | 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用地 | 住宅用地 | |
殡葬用地(0905) | 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 商服用地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906) | 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温地公园,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 | 工业用地 | |
交通运输用地 | 铁路用地(1001) | 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 工业用地 |
轨道交通用地(1002) | 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用地 | ||
公路用地(1003) |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设施用地 | ||
城镇村道路用地(1004) |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005) | 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公交枢纽及服务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 ||
农村道路(1006) | 在农村范围内,宽度≧2.0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道路(含机耕道) | ||
机场用地(1007) | 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用地 | ||
管道用输用地(1009) | 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
注:按工业用地评估后向下进行用途调整的,调整结果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
二、关于土地级别范围和宗地土地级别确定的说明
本次土地级别更新范围是阜蒙县城区及35个乡镇,土地级别界限根据土地级别图和土地级别描述表确定。
三、基准地价构成及内涵
基准地价是指在某一时点,城镇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在设定容积率和一定开发程度下的各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土地所有权收益等。
(一)土地使用年限
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二)土地开发程度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所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标准配置下的平均水平。详见表2和表3:
阜蒙县城区各类型用地设定开发程度一览表(表2)
用地类型 | 开发程度 | 备 注 |
商服用地 | “六通一平” |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住宅用地 | “七通一平” | 宗地外“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通燃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工业用地 | “五通一平” | 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0808) | “六通一平” |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9-0810) | “五通一平” | 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 | “七通一平” | 宗地外“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
阜蒙县乡镇各类型用地设定开发程度一览表(表3)
用地类型 | 开发程度 | 备 注 |
商服用地 | “五通一平” | 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住宅用地 | “六通一平” |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工业用地 | “三通一平” | 宗地外“三通”(通路、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三)容积率的设定
1.商服用地:县城区Ⅰ、Ⅱ级:1.8;县城区Ⅲ、Ⅳ级:1.5;
乡镇Ⅰ级:1.5;乡镇Ⅱ、Ⅲ级:1.2。
2.住宅用地:县城区Ⅰ、Ⅱ、Ⅲ级:1.5;县城区Ⅳ级:1.2;
乡镇Ⅰ级:1.5;乡镇Ⅱ、Ⅲ级:1.2。
3.工业用地:县城区Ⅰ、Ⅱ、Ⅲ、Ⅳ级:1.0;乡镇Ⅰ、Ⅱ、
Ⅲ级:0.8。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类别一”平均容积率设定为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类别二”平均容积率设定1.0;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平均容积率设定为 1.5。
(四)土地还原率
商服用地还原率为6.5%,住宅用地还原率为6.0%,工业用地还原率为5.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0808),即“类别一”为 6.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9、0810),即“类别二”为 5.5%;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6.0%。
(五)估价基准日:2021年1月1日
四、容积率修正的说明
(一)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地价评估时,需要进行容积率修正。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类别一”参照住宅用地进行容积率修正,公共服务用地 “类别二”不进行容积率修正。
(三)工业用地不进行容积率修正。
(四)对于特殊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如商服用地中的加油加气站用地、汽车销售用地等,住宅用地中的高档住宅、别墅用地等容积率低于基准地价设定的容积率标准时不向下进行修正。
附件2
阜蒙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一、阜蒙县城区土地级别
(一)商服用地
阜蒙县城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东 至 | 南 至 | 西 至 | 北 至 |
一级 | 繁荣大街 | 南环路 | 民族街 | 北环路 |
二级 | 规划路 | 细河北岸、现状道路 | 凯旋国际公馆东侧道路、规划路 | 飞机场边界 |
三级 | 行政界 | 行政界 | 行政界 | 机场北边界、规划路 |
四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 |
说明:1.以道路为级别界限的商服用地,临街低级别一侧参照高级别一侧地价水平。
2.玍海西大桥至文化西路、文化东路、南环西引路、人民大街南段至细河北岸、北环东引路与阜彰公路(东至交汇处),以上道路两侧商业临街第一宗地地价参照所在级别上一级地价水平。
(二)住宅用地
阜蒙县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东 至 | 南 至 | 西 至 | 北 至 |
一级 | 繁荣大街 | 南环路 | 民族街 | 北环路 |
二级 | 发展大街、行政界、东顺城小区东侧道路 | 细河北岸 | 凯旋国际公馆东侧道路、规划路 | 飞机场边界、规划路 |
三级 | 行政界 | 行政界 | 行政界 | 机场北边界、规划路 |
四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 |
(三)工业用地
阜蒙县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东 至 | 南 至 | 西 至 | 北 至 |
一级 | 发展大街 | 细河北岸 | 凯旋国际公馆东侧道路、规划路 | 北环路 |
民族工业园区 | ||||
二级 | 行政界、东顺城小区东侧道路 | 行政界 | 民族工业园区边界、行政界 | 飞机场边界、规划路 |
三级 | 行政界 | 飞机场边界、规划路、沟奈公路、现状道路 | 飞机场边界 | 机场北边界、规划路 |
铸造产业园区、伊吗图氟化工产业园区 | ||||
四级 | 十家子镇玛瑙园区、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 |
说明:修正后工业用地最低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
出让最低限价标准。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阜蒙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东 至 | 南 至 | 西 至 | 北 至 |
一级 | 发展大街 | 南环路 | 康大天成一品西侧道路 | 北环路 |
二级 | 规划道路 | 细河北岸 | 凯旋国际公馆东侧道路、规划路 | 飞机场边界、人民大街北段、沟奈公路 |
三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 |
二、乡镇土地级别
阜蒙县乡镇商服、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乡镇名称 | 村 名 |
一级 | 阜新镇 | 东扣莫村、西扣莫村、他本扎兰村、哈朋营子村、巴斯营子村 |
王府镇 | 王府镇政府所在地主街、河东村、辉彤村、哈拉哈村、烟台营子村 | |
东梁镇 | 东梁村、吐呼噜村 | |
以下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泡子镇、伊吗图镇、务欢池镇、建设镇、十家子镇、大五家子镇、于寺镇、佛寺镇、旧庙镇、福兴地镇、沙拉镇、大巴镇、大固本镇 | ||
二级 | 上述乡镇一级范围之外区域。 以下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新民镇、大板镇、平安地镇、富荣镇、太平镇、紫都台镇、八家子镇、七家子镇、招束沟镇、蜘蛛山镇、红帽子镇、卧凤沟乡、扎兰营子镇、苍土乡、老河土镇、化石戈镇、塔营子镇、国华乡、哈达户稍镇 | |
三级 | 以下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之外区域:新民镇、大板镇、平安地镇、富荣镇、太平镇、紫都台镇、八家子镇、七家子镇、招束沟镇、蜘蛛山镇、红帽子镇、卧凤沟乡、扎兰营子镇、苍土乡、老河土镇、化石戈镇、塔营子镇、国华乡、哈达户稍镇 |
阜蒙县乡镇工业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乡镇名称 | 村 名 |
一级 | 阜新镇 | 东扣莫村、西扣莫村、他本扎兰村、哈朋营子村、巴斯营子村 |
王府镇 | 王府镇政府所在地主街、河东村、辉彤村、哈拉哈村、烟台营子村 | |
以下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东梁镇、伊吗图镇、泡子镇、务欢池镇、建设镇、十家子镇、大五家子镇、于寺镇、佛寺镇、旧庙镇、福兴地镇、沙拉镇、大巴镇、大固本镇 | ||
二级 | 上述乡镇一级范围之外区域。 以下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新民镇、大板镇、平安地镇、富荣镇、太平镇、紫都台镇、八家子镇、七家子镇、招束沟镇、蜘蛛山镇、红帽子镇、卧凤沟乡、扎兰营子镇、苍土乡、老河土镇、化石戈镇、塔营子镇、国华乡、哈达户稍镇 | |
三级 | 以下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之外区域:新民镇、大板镇、平安地镇、富荣镇、太平镇、紫都台镇、八家子镇、七家子镇、招束沟镇、蜘蛛山镇、红帽子镇、卧凤沟乡、扎兰营子镇、苍土乡、老河土镇、化石戈镇、塔营子镇、国华乡、哈达户稍镇 |
注:铸造产业园区、氟化工产业园区参照城区三级,十家子镇玛瑙园区参照城区四级;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与乡镇工业用地级别相同。
附件3
阜蒙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一)阜蒙县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 别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
土地单价 | 楼面地价 | 土地单价 | 楼面地价 | 土地单价 | 楼面地价 | |
一级 | 1705 | 947 | 1108 | 739 | 300 | - |
二级 | 1321 | 734 | 906 | 604 | 260 | - |
三级 | 1010 | 673 | 701 | 467 | 226 | - |
四级 | 707 | 471 | 558 | 465 | 187 | - |
(二)阜蒙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 别 用 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机关新闻用地 | 501 | 425 | 350 |
文化设施、体育用地、科教用地 | 440 | 370 | 300 |
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 | 400 | 330 | 260 |
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 | 302 | 240 | 185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775 | 561 | 423 |
(三)阜蒙县乡镇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
土地单价 | 楼面地价 | 土地单价 | 楼面地价 | 土地单价 | 楼面地价 | |
一级 | 702 | 468 | 552 | 368 | 183 | - |
二级 | 501 | 418 | 404 | 337 | 149 | - |
三级 | 350 | 292 | 300 | 250 | 122 | - |
注: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一参照乡镇同级别工业用地基准地价150%;类别二参照乡镇同级别工业用地基准地价90%,最低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政策解读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政策解读(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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