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09 浏览量:44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3〕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阜政教督室〔2023〕13号)文件要求,我县进行了自检自查,对照二级指标16个测评点逐条进行梳理,认真自评,自评得分92.27分。现将我县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9所,其中高中6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小学28所,职业教育中心1处,教育服务中心1处,特殊教育学校1所,国办幼儿园3所,有独立的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1处(隶属教育服务中心)。全县有教职工6843名(公办6039名、民办804名),其中幼儿园137名、小学2263名、初中1193名、九年一贯制学校1940名、高中987名、特教22名、教育服务中心140名、职业教育中心161名,专任教师4434名(公办学校3753名,民办学校681名);在校生49423名(公办学校36916名,民办学校12507名),其中幼儿1074名,小学生20926名,初中生14501名,高中生11303名,职教中心学生1554名,特教生65名;教学班1338个。全县中小学校园占地面积239.18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01.12万平方米。乡镇集体办园36所,有教职工392名,在园幼儿4302名。
其中,我县有育才高中、初中、小学,英才学校、英才高中,圣科学校、圣科高中7所民办学校,教职工804名,其中专任教师681名,在校生12507名,其中小学生4343名,初中生4164名,高中生4000名,校园占地面积28.2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84万平方米。此外,有民办幼儿园66所,教职工710名,在园幼儿5375名。全县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13所。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自评48.27分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自评5分。县委教育工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截止2022年底,我县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共有87所,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中小学校需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50所。已有26所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设置符合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目前,教育局业务管辖范围内所有正常运行的83所民办学校均已规范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县委教育工委各基层党组织均能够认真组织党员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县教育局切实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单位加强党的建设考核工作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治巡察参考要点》中党建带团建、队建的有关工作内容,抓好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部署,推动党建带团建、队建制度扎实有效落实。
2.校园安全工作情况,自评8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结合2022年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点对各学校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消防、交通、反恐等主题教育活动,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已经常态化。全县所有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均按要求安装防坠楼装置,符合相关规定。所有学校实现了校园警务室或门卫室设置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治安状态处于可控状态。校园安全专项督查问题已经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各校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全县无校园欺凌现象发生。未发生溺水、暴力伤害、自杀等校园伤亡事件。
3.学生体质健康情况,自评13.27分。贯彻落实 “双减”政策,我县积极促进学生锻炼,增强学生自觉维护健康的意识,帮助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密切关注中小学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视力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大课间”活动,严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0.3分)。但从体质健康总体水平上看全县学生的体质健康指标还是有所下降, 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仍然低于50%的国家标准(网站目前仍然无法登陆,参考2021年数据24.48%得分2.45分)
4.规范招生与办学情况,自评4分。2022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900人,其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招生730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招生763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高级中学招生520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实验中学招生495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育才高中招生992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英才高中招生200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圣科高中招生200人。民族高中如有剩余招生计划,按照各50%的比例调剂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统招计划内。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按照本县中招政策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负责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普通高中(含民族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录取。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各高中学校翻新教学楼,宿舍楼,增添教学设施设备,办学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改造了食堂,生活设施提高,从而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各高中秉承“立德树人”办学理念,注重师德师风全面落实,真正落实“青蓝工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整个师资队伍按照“德、业务、科研”多维素质皆优的目标,现出高学历和年轻化的发展趋向。各高中积极践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初步建构了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拓展课程体系,全面适应教育教学改革。
5.“双减”工作落实情况,自评10分。(1)开展校内“双减”达标检查,达标率100%。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双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4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完成学校自评评分工作,县教育局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对47所学校进行了检查并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评分。“双减”达标检查率达到100%。(2)家长、学生对落实“双减”满意度。通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47所学校的实际调查及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的调查中获悉,学生及家长对我县双减工作效果基本满意。(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2022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4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完成集团化办学工作。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各教育集团利用教师集体教研、轮流轮岗、教育资源分享等工作效果显著。(4)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2022 年2月制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工作方案》,我县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压实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针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专项整治行动和“监管护苗”2022年暑期专项行动。同时,公开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8833019),受理家长投诉,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坚持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查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中心、教育咨询等经营场所,及时掌握辖区内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年初以来,累计开展由教育、市场监管、城镇管理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 16 次,依法依规取缔违规校外培训机构3家。(5)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措施》等风险防控应急处理机制。(6)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台账,细化校外培训机构评估标准。与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合同,全部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了便于监管,各培训机构统一到建设银行建立账户。加强日常检查,不定期到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收费等情况。
6.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自评3分。教育局成立了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法则,并将承诺书发放给各学校,与教师共同签订承诺。组织全县广大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教育局积极组织参与第七届“恩师在身边”师生活动表演赛活动,其中蒙古族实验小学取得第一名、第一小学取得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充分带动教育系统内其他学校学习优秀典型的榜样作用,营造尊师重道的良好风气。
7. 评价整改落实情况,自评5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意见》的反馈意见指出我市在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5个问题24个事项,我县认领相关事项15个。我县按照省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和省市领导相关要求,认真对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了整改工作。截止2022年底整改完成了9项,其他6项正在整改中,力争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政府保障,促进教育全面发展。(自评44分)
8.教育经费保障情况,自评10分。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742669.53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801075.27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长7.86%。2021年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942.79元,2022年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3478.97元,增长18.22%;2021年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2453.23元,2022年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5336.2元,增长12.84%;2021年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5736.42元,2022年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664.06元,增长31.31%;2021年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0300.76元,2022年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3176.79元,增长27.92%;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8348.47元,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6382.47元,增长-10.17%。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8443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3857万元,其中省以上直达资金385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850元、初中1050元/生/年、住宿生200元/生/年的基准定额核算,特殊教育学生按小学生均标准按6000元/生/年核算,未达标;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暂未拨付,未达标;2022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2200元/生/年,未达标;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2000元/生/年,未达标。
2022年无被教育部通报违规收费情况,无群众举报、信访投诉乱收费情况;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2022年我县共有3笔专项资金,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823万元、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665万元、高中办学条件改善资金729万元,以上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9.信访稳定情况,自评5分。信访工作在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调度、通报、督办情况,全年信访情况稳定。在敏感时段或敏感地点,没有发生缠访闹访行为,不存在暴力倾向、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0.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情况,自评5分。我县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实施集团化办学,缓解城内学校校额、班额压力。2022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4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中6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653个班级,特殊教育学校3个班级,高中248个班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35346,高中学生总数为11190。其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实验小学存在大校额的情况,在2022年9月开学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实验小学成立教育集团,分别设立东西两个校区,解决了大校额的问题。2022年9月起,我县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规定,经过认真核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上报的法定报表和班额报表,经核查202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不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问题。
1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自评4分。2022年,我县在园幼儿数1075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5376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并按县区计划接受普及普惠验收。
1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自评6分。常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专项督查,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数据进行监测,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2022年我县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593、0.300,都在国家小学0.65,初中0.55的控制线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按照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优质均衡实施方案正在逐步推进,2022年秋季开学前,调整了我县城内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解决了实验小学、蒙古族实验小学建筑面积不达标和实验小学大校额问题,使我县优质均衡差异系数更加靠近了标准值。
1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自评3分。2022年8月28日,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35427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8507人(含政府购买学位服务3274个),政府购买学位服务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比为14.77%。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代表县政府与4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了政府购买学位(服务)协议。
14、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自评5分。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我县出台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室秘发【2021】17号。调整了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单位及成员,健全了督导机构设置,配齐了教育督导队伍,落实了教育督导经费。设立了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2名,配备专职督学3名,聘任政府督学33名、责任督学38名,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全面实施挂牌督导工作。督导室认真落实“双减”督导“一号工程”,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通过学生座谈、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双减”工作进行了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提升了学校办学质量。开展专项督导的同时,深入各学校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日常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给出整改建议,做好回访工作,服务教育优质发展。
15.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自评3分。2022年教育部发布了《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版)》、市教育局下发了《阜新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意见》,从2022年9月起劳动课正式成为中小学一门独立的课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劳动教育专职教师60人,兼任教师301人,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纳入课程表,每学期劳动教育课不少于16课时,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以集体劳动为主。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改善劳动教育教学条件,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
16、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推进情况,自评3分。
教育局将垃圾分类工作与我县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相结合,下发“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充分开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系统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应用。通过精心编制垃圾分类宣传读本、设计主题标语、宣传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让垃圾分类教育随处能见,随时可学。鼓励各班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活动创新,鼓励学生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积极倡导各校将垃圾分类知识引入课堂,通过班团会等形式强化广大师生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同时,通过家长群、家长会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同志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将宣传角度扩大化。结合我县“娜仁花”志愿服务队经验,组织建立由师生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村屯、广场等公共场所,科普垃圾分类知识,深入一线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各校按照总体目标推进完成了《市教育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推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经费未做到按时足额拨付。
(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太低。
四、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确保我县教育资源扩容提质。
(二)逐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一要加强体质测试宣传,端正体质测试态度;二要加强运动氛围的营造,吸引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三要加强体育课和大课间质量,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自评说明 | 自评得分 |
党的领 导与依 法治教 (50分) |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5分) | 县委教育工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截止2022年底,我县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共有87所,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中小学校需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50所。已有26所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设置符合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目前,教育局业务管辖范围内所有正常运行的83所民办学校均已规范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县委教育工委各基层党组织均能够认真组织党员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县教育局切实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单位加强党的建设考核工作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治巡察参考要点》中党建带团建、队建的有关工作内容,抓好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部署,推动党建带团建、队建制度扎实有效落实。 | 5 |
2.校园安全工作情况(8分) | 在听取汇告、实地走访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点对各学校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省、市教育系统党的二十大重要保障期综合督查中,未发现各学校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建筑防坠楼装置符合相关要求。全县无校园欺凌现象发生。未发生溺水、暴力伤害、自杀等校园伤亡事件。 | 8 | |
3.学生体质健康情况(15分) | 体质健康总体水平上看全县学生的体质健康指标还是有所下降, 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仍然低于50%的国家标准,参考2021年数据24.48%得分2.45分)。近视防控因2022年疫情原因,未进行体检,无对比数据,实验小学等3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加0.3分。各学校积极改善教室照明卫生,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桌椅,有10%学校未达标扣0.03分。学校所有考试卷都是教师学校工厂统一印刷,纸张符合国家统一标准。校内外各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部达标。学校每天开展眼保健操次数全部达标。健康宣传、提升素养,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肥胖防控,根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每餐为学生提供副食“一荤一素”两种菜肴和一种汤类或“一荤两素”。落实食品安全进入中小学课堂教学的工作要求,上好健康教育课,将《辽宁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核心知识读本》纳入课堂教育。同时以“世界肥胖日”为契机,各学校(幼儿园)以国旗下的演讲、班队会、校园广播、公众号宣传等不同形式开展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活动。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识的,送水人员持有健康证,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 13.27 | |
4.规范招生与办学情况(4分)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按照本县中招政策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负责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普通高中(含民族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录取。 | 4 | |
5.“双减”工作落实情况(10分) | 校内“双减”达标率100%;家长、学生对落实“双减”满意度较高。4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显著。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措施》等风险防控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1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 | 10 | |
6.师德师风建设情况(3分) | 教育局成立了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法则,并将承诺书发放给各学校,与教师共同签订承诺。组织全县广大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 教育局积极组织参与第七届“恩师在身边”师生活动表演赛活动,其中蒙古族实验小学取得第一名、第一小学取得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充分带动教育系统内其他学校学习优秀典型的榜样作用,营造尊师重道的良好风气。 | 3 | |
7.评价整改落实情况(5分) | 我县按照省督导组的意见、建议和省市领导相关要求,认真对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了整改工作。截止2022年底整改完成了9项,其他6项正在整改中,还未到整改完成时限。 | 5 | |
政府保 障与教 育发展 (50分) | 8.教育经费保障情况(16分) | 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自评为7分,扣1分;区域内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达标情况自评为0分,扣5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自评为2分;教育专项资金合部落实到位,得1分。 | 10 |
9.信访稳定情况(5分) | 在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调度、通报、督办情况,全年信访情况稳定。 | 5 | |
10.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情况(5分) | 202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不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问题。 | 5 | |
1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4分) | 2022年,我县在园幼儿数1075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5376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并按县区计划接受普及普惠验收。 | 4 | |
1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6分) | 我县2022年,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593、0.300,达标。优质均衡按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 6 | |
1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3分) |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比为14.77%,得3分。 | 3 | |
14.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5分) | 做到了教育督导工作“四保障”,即机构健全、编制明确、人员配齐、经费落实。 | 5 | |
15.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3分) | 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纳入课程表,每学期劳动教育课不少于16课时,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 | 3 | |
16.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推进情况(3分) | 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1、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2、垃圾分类进课堂。3、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4、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转发市县文件,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 | 3 | |
自评总分 | 9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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