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18 浏览量:539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县委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地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盘并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确保整改质量在政治上过硬、功效上突出。
(二)坚持以上率下,统筹组织落实。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目的。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等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分兵把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三)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整改工作纳入县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专项研究、专题部署。组织成立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常规巡视、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整改。
(四)严格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我县坚持一手抓督导、一手抓指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阶段安排,通过一线调研、座谈、电话等方式,多次就整改进度、材料报送等事项进行督导。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印发《关于县委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相关要求的提示单》,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研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发展思路、创新举措和实际行动,加快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步伐。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提高学习和落实成效。以县委十五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为总抓手,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百十一”奋斗目标为着力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具体成效。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全省、阜新平均水平,如期夺取三年行动首战首胜。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和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均达100%。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宣传贯彻耕地保护政策,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领域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增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量,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储备及其能力水平,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下一步,加快未完成整改图斑的整改工作,做到一案一策。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形成三级联动,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任务。二是科学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周统计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确保建设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早受益。加强项目调度工作,完善开工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走请招商活动、集中签约活动。把握上级各项资金政策投向,抓住项目建设关键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开展项目包装工作,实现项目谋划层次和质量不断提升。
2.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并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用力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成立巡视整改“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重点抓实三方面工作。改造升级“老字号”。引导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完成6户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2023年以来,共有19家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荣誉。深度开发“原字号”。加大招商力度,在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积极培育新项目,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监测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持续推动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围绕饲料加工、粮油加工、果品加工、奶制品等领域,提高深加工水平。通过参加交流活动、建立合作机制等方式,促进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县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其中规模以上深加工省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8家。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大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指标的争取力度,逐步扩大新能源产业体量。积极推进现有新能源指标落地见效,全力支持能源企业在本地做大做强,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向精密加工方向发展,目前,我县新能源企业29户,其中规上企业17户。深入企业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目前,8户企业获得数字辽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色作用。发扬和传承蒙医药发祥地特色优势。制定《辽宁省百亿级蒙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实施方案,依托国药集团蒙药工业板块优势,持续加强与国药集团等央、国企合作,加快推进蒙医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蒙医药大健康产品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一种蒙医新药三个保健品)项目于2023年8月24日在辽宁省科技厅立项。辽宁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已正式投入使用。我县2人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医药(血衰症疗法)传承人。积极配合辽宁省中医药大学推进阜新高专蒙医专业升格本科学历。大力推进特色项目谋划。成功举办2023中国观赏石博览会十家子第十七届玛瑙文化旅游节,签约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玛瑙原石市场开发建设等20个项目。旅游节期间十家子市场总体成交额达到3000余万元,玛瑙产业集群所产生的市场规模效应凸显。佛寺镇查干哈达睦邻节和“探寻古镇新韵 畅游和美王府”2023王府文化旅游节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县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新动能。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合一”8天“超级黄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24万人次,全县各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红红火火。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召开生态修复推进工作会议,压实属地责任并督导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矿山修复治理、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方式,组织企业进行矿山修复。下一步,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分批次完成整治,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恢复治理成效。严格矿山执法监管,建立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有关非煤矿山死灰复燃。四是增强优化区域发展主动性。积极围绕资金政策项目开展“三争取”工作。加强政策研判,深入研究中央、省、市产业政策支持领域和投资重点。加强项目储备,立足我县资源和产业优势,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发展重点,筛选储备一批符合上级投资导向的项目,积极争取区域协调发展专项及“一圈一区”方向资金,确保项目精准对接。切实将争取的项目最大限度地列入省资金计划盘子,积极争取京津冀产业转移先导区和“一圈一区”资金政策,强化资金保障。不断拓展园区外向度。积极争取产品订单,持续加大氟产业开发区企业产品市场拓展力度,组织氟产业开发区企业积极参与CPHI国际原料药展、上海涂料展、农化展上海站等国际国内大型展会,争取国际、国内贸易订单。搭建金融融资平台,畅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构建多层次产业金融体系。成立氟产业开发区外贸进出口公司,推动进出口贸易提质增效,园区外向度大幅提升。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农业人才引育用留工作。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育用留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阜新英才计划”助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举办宣介会,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2023年,全县新增加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土专家和技术员共732人,人才储备规模达到1657人。举办“头雁”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培训班,培训160人次。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专项行动,对种植大户进行一对一指导。发挥县乡村振兴学院作用,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雏雁人才库”,择优将懂农业、爱农村、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村人才补选进村“两委”班子。面向农业领域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卡,帮助优秀人才解决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关键小事。基层农技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全县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增加至280人,培育高素质农民450人。整合农业系统专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和“七送下乡”活动。我县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成立了农机农业创新服务站。推出乡村振兴引才计划,为充实基层农技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4.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内网络媒体账号的备案管理,强化“三审三校”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和属事网络安全责任,加强新媒体管理员培训,有效规范属地网站平台、公众号等日常管理,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5.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各单位采取专家会诊、实地摸排、总结规律等多种方式,筛查确定全县风险点位,形成工作台账,确定风险点位直接负责人和督管责任人832人。完善企业负责人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累计检查各类场所131户次,整改一般隐患87项。摸排县域内餐饮类燃气用户,督促完成整改任务。氟产业开发区内41户化工企业已全部纳入风险点位台账,实行园区属地安全包保到人,帮助、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成氟产业开发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2处应急物资库,组织并开展企业人员疏散专项演练,开发区36户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视频已接入开发区智能监管平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增强县委主责意识。县委带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十四五”规划全过程。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实绩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考核量化和结果运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制发的“两书”进行跟踪问效。制作警示教育片《蝇贪之鉴》《蝇殇》,把惩治腐败的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有效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协党组班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于2023年9月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取得扎实实效。
2.压实纪委监督责任。营商环境“万件清理”交办问题已全部办结。对营商环境“万件清理”问题中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在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曝光,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指导有关乡镇开展镇村两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长鸣》和《营商之“殇”》,充分发挥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作用。
3.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全县各乡镇街、县直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倒逼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扎紧制度“笼子”。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乡镇街、县直各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年末党风廉政建设实绩考核内容,确保排查精准、防控措施到位,切实防止制度空转。
第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一是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配备到位,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将是否存在被函询情况作为必谈内容,提醒、督促被函询人按要求报告被函询情况,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县委坚持从严从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等县级班子和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指导督导,进一步提升了各县级领导班子和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高标准选任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储备年轻干部。同时注重在一线考察年轻干部。举办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年轻干部履职能力。建立百名党外干部人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规范考核流程。召开全县优秀党外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外干部整体素质。二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干部交流工作台账,对临近任职最高年限的领导干部进行梳理,纳入全县干部调整计划。注重从事业单位选拔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三是全面落实容错机制、激励政策。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有关的“容错纠错”研判机制流程图,明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建立考核情况台账。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深挖潜在税源,培育财源后劲,按资金拨付计划拨付资金,切实保障容错机制、激励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继续压减日常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3.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增强村级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能力。加强对村书记教育管理。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筹划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通过搭擂台、大比武、常练兵、促提升,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骨干队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加强巡察监督工作,自巡视整改以来,开展县委巡察3次,共涉及18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对村级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巡察。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结合村“两委”缺额成员届中补选,调整村党组织书记,打造过硬村“两委”班子。积极推进各乡镇街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村干部廉洁履职》《坚持依法治村》专题辅导,实现381名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强化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制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于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为促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注入新动力。制定《全县“一村一策”2023—2025年项目发展规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大力开展“七送下乡”惠民工程,将政策理论及新思想送到村里,让村级组织带头人和广大党员群众真正做到发展思路清晰。大力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进一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致富渠道。二是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两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县五星级“两新”党组织达到16个。选优配强“两新”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举办培训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储备库,加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及社会保障待遇。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配齐社区“两委”班子,招聘社会工作者,将强基工作队队员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
4.强化担当作为抓好落实。提高“阜政通”受理案件群众满意率。召开“阜政通”工作培训会,提高业务能力。开展“阜政通”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阜政通”关注度、影响力、知晓率。“阜政通”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单位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列入全县绩效考核及年末“红白榜”评比中,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四,关于履行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集中供养机构落实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目前,6家养老院消防设施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定期对全县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检查,目前,所有养老机构从事餐饮工作人员均已核发了新的健康证。
2.压实日常监督责任。一是强化县纪委监委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深入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能力。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按要求参加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会议,并列席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乡镇巡察整改方案进行指导。截至目前,未发现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二是县委组织部将巡视整改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做好结合运用,充分发挥“12380”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维一体”举报平台作用,压紧压实干部日常监督责任,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提高工作质效。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关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常委会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查方案,明确督查保障措施,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发挥县委表率作用。县委常委会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县委常委围绕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调研3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向好向优。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积极扩展传播渠道,讲好“营商故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2.保证体制机制运转通畅。一是严格执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全面总结安排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各专题小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各专题小组作用,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收集监督员意见建议,并及时转办督导。二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提高考核科学实效性。三是落实“项目管家”工作制度。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合督查方案,督查项目管家履职情况。开展项目管家培训,动态更新项目管家信息,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及精准度。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加大惠企政策宣传,使企业充分享受惠企政策。
3.落实服务企业工作。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十四五”第二批民贸民品企业登记上报工作,5家符合条件的民贸企业已获省级相关部门批复。走访服务新确认的13家“十四五”民贸民品企业,宣传贷款贴息政策。深入落实定期入企走访制度,了解民贸民品企业的经营状况,加强服务民贸民品企业工作。
第二,关于建设诚信政府,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1.严格落实诚信政府建设要求。研究确定政府败诉案件履行期限,制定还款计划,加大执行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同时,扩大政府败诉案件排查范围,督促乡镇政府履行义务并纳入台账管理,提高政府败诉案件执行率。
2.杜绝招商引资开“空头支票”。梳理研判全县签约项目,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链式服务实施意见》,确保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为项目签约落地提供全要素全链条服务。
第三,关于打通涉企关键环节,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一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成立涉企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监督,制定评查工作制度,全面压实政法各单位案件评查责任,有序推进工作开展。邀请县专业人员对评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抽调专业人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涉企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二是发挥“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作用。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和会议议事规则,向企业发放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二维码,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园区等进行宣传讲解投诉监督中心职责,发放《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和“四大检察”职能宣传卡。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强化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与“阜政通”平台数据对接,通过自主设计研发“数据智能检索筛查工具”小程序,深挖案件线索。
2.疏通司法领域难点堵点。一是加大涉企案件审结、执行力度。调度研究半年以上未结案件,逐案分析未结原因、确定责任领导、制定清理方案。严格落实审限管理的规定,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开通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实现全流程提速。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涉案财产处置,进一步提升执行到位率。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将涉企执行攻坚行动常态化,通过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高效保障被执行企业减负纾困,全力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现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高于全省平均值7.26%。二是全力破解“收押难”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逐人逐案分析研判,全力推进“收押难”问题破解。强化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
3.加大对司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通报被追责问责有关情况,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28个,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常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下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定期排查,做到提前防范。持续加大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规、依纪对违纪违法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关于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扩充一线执法人员,使基层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持续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力量逐步壮大。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裁量权基准,同类案件确定标准实现了规范化精细化,从根本上杜绝了“同案不同罚”现象发生。各行政执法部门修正或制定了各自领域的“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事项,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强化行政审批衔接。一是积极履行规委会职责。重新调整规划委员会成员,明确规委会审议项目控规图职责。召开规委会会议,推进我县规划审核顺利实施。二是厘清部门间职责。明确了“日常消防检查(合格证明)”办理流程并强化监督管理。同时针对“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权责不清,职责界定不明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2.提升行政审批便利度。一是加快工改审批进程。完善我县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模块,工改各阶段事项相关基本信息已正常公示,申请表、样表可正常预览下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自来水、燃气、供热办公窗口。供电、燃气等公共服务类报装事项已同步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实现联合报装。组织工改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工改系统信息进行核对,同步在工改系统更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的办事便捷度。二是强化排查实现应进必进。食品经营许可等40项应进驻业务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照一码信息确认等16项业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
3.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通过阜新政务服务网对《已备案事项清单》1220个进驻事项予以公示。有关单位通过事项库对18个事项进厅状态予以调整,并同步更新公示。严格执行“统一发证窗口”发放审批证照模式,落实“不见面审批”。为服务窗口配备38个“好差评”评价牌,实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
第六,关于主动履行职责,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加强全方位监管。一是均衡执法力量。制定执法人员调配方案,合理分配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筑牢安全监管防线。二是明确监管事权。加强事前监管,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及时将项目情况以台账形式转给执法部门,方便执法部门实施事前监管。加大对企业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环评手续等。
2.突出规范化监管。一是规范日常监管。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规范执行。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提高监管质效。制定《案件高发领域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依法开展计划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源头治理,压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责任,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检查责任,严禁“以罚代管”“屡罚屡犯”问题发生。
第七,关于重视中介监管,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制定了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了常态化工作制度。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依法规范全县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提升中介服务业务数据质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录入省级信息管理平台。二是摸清中介机构底数。重新排查行政审批类中介机构监管目录,将行政审批类中介机构录入了监管目录。印发了《2023年健全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动态维护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目录,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2.强化对“熟人”中介风险警惕性。制定招投标代理机构抽查计划,对招投标公司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摸清我县招投标代理公司底数,建立监管名录。下发《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代理机构在遵守法律、诚信经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相关行业部门对“熟人”中介风险警惕性。
第八,关于禁止非法逐利乱象,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加大打击盗采资源行为力度。一是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监管力度。开展入户普法宣传并增加巡查频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加强盗采地下水资源监管力度。对县城管网区用水户进行分类整治,依法打击盗采地下水资源行为。制定《供水管网扩面计划》,加快接通供水管路。制定《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区地下水监管,确保水源井封闭工作不反弹。三是加强非法采石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力量,增加人员编制,对非法采石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定期召开自然资源法制执法业务工作会议,对非法采石违法案件定性定量的判定及执法流程进行梳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法律程序上遏制非法采石牟利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按照“工作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已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提高,推动未完成整改任务尽快整改完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出一批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性创新成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现系统治理和标本兼治。三是坚持抓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要坚持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切实转化为我县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的强大动力,努力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县域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8-8822220);通讯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路中段,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123100
联系电话:(0418-8816642);通讯地址:阜新镇民主路西段,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1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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