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04 浏览量:159 来源:阜新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处罚文号 或 编号 | 处罚 专业 类别 | 相对人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处 罚 名 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处罚决定 日期 |
阜蒙卫公罚字[2024]第001号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镇家多福购物中心 | 王某某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镇家多福购物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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