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第40号)答复

日期: 2024-09-24 浏览量:166 来源:阜新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白秀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打造“一院一托一中心”的嵌入式养老模式,有效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满足老年人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养老需求、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机构养老规模逐步完善

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局直属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打造我县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现有20所养老服务机构,其中乡镇敬老院8所、局直养老机构4所(2所托管中心)、民办非营利性机构8所(公建民营2家)。共设床位1276张,护理型床位760张,管服人员121人,入住养员598人。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前提下,重点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偿服务,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民办养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服务能力自行接收有意愿入住的群体。日常养老机构通过在院内设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坐班和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等方式,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满足了我县集中供养人员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较好的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和监护难题。

二、居家养老网络逐步建立

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具有阜蒙县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阜蒙县充分利用闲置的乡镇、村部办公用房,建设8所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营,在“医”“食”“住”“娱”等方面为社区老人、残疾人等各类弱势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打造“官营子村幸福式” 满足本村老年人生活照料、互助餐、精神慰藉、休息娱乐等多样化养老服务;推广培育“查干哈达村互助式”依托睦邻节,传承邻里间互帮互助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图书室、不定期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三、养老机构整体质量得以提高

一是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从根本解决我县部分乡镇养老机构建设规模较小、基础设施落后、资金保障不到位、服务人员缺少专业知识的状态,截至目前已完成13所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使公办机构提质增效。对整合后闲置的敬老院不动产,严禁挪用和私自处理,鼓励乡镇打造成互助幸福院、养老院、日间照料服务场所等,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的最大效益。二是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对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将单个资金规模小、实施主体多的同类项目由县级作为打捆项目申报,优先考虑消防改造提升项目,解决底线设施改造问题,做到建一个成一个、改一个成一个。经改造后的环境让老年人在晚年能享受到更幸福的生活,使我县养老机构成为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好场所。

四、全县老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我县36个乡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养老服务补贴,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护理补贴,为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150元高龄津贴,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530元高龄津贴和2000元的重阳节一次性慰问金。让符合各类救助条件的老人及时得到相应的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为65岁以上有意愿的老人及阿尔茨海默症患者免费发放安全手环,并持续为手环赋能,实现公办景区免费,药店、社区食堂打折优惠。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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