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完善人行横道交通标志的建议》(第59号)答复

日期: 2024-07-17 浏览量:109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尊敬的庞建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人行横道交通标志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没有人行横道指示灯,只有县发展大街有装配人行横道指示灯。比如:东门交通岗,南门建行原转盘,北门东蒙食府,北门老电影公司等等路口都没有。在没有人行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经常出现人抢车,车抢人现象,造成拥堵。有时在出行的高峰期,机动车司机经常在人行横道处长时间处于礼让行人的状态,也很容易造成拥堵。

二、工作措施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交警大队牵头落办,专门组织科技中队进行了实地查勘和调研,认为您的建议对城区交通管理具有较高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目前,我县城区大部分交通岗路口无人行道信号灯,交警部门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在城区主要路口斑马线两端建设安装人行道信号灯,同时完善各类警示提示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发现,依法礼让。

(二)部分路口斑马线处不能设置信号灯,如信通花园北门、京都楼下、南门农行、人民医院门前等斑马线处无法设置信号灯,以我县城区的路况、车流量等问题,不适合设置过密信号灯,会直接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造成路段拥堵。

(三)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抽调精干警力,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和疏导,重点加强交通岗和斑马线行人的管控和劝导,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顺畅通行。

(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利用“两微”推送信息、电子滚动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让市民文明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阜新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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