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自然资源事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42 来源:阜新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自然资源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及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性支撑负责对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矿产管理提供服务性工作等职能。

(二)承担对土地、矿产资源的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对构成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案件向有关机关的移送工作等职能。

(三)承担拟订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等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定位测量放线工作等职能。

(四)承担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起草土地储备和预储备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储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为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筹措提供服务;负责涉及国土部门规定的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五)为行使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和监督提供服务;依法核定矿区范围协调处理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纠纷负责埋设矿区范围的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负责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与矿产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有关的计划、报表。

(六)承担负责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占用、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期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投资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前期选址;负责项目实施中工程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工程设计变更服务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库(包括国家、省、市、县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的建设及日常管护;为组织实施我县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及“异地补充耕地”工作提供服务等职能。

(七)承担挂钩试点项目的审查、现场踏勘、报批、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周转指标使用归还等前期服务工作等职能。

(八)承担单位个人征收集体土地的实地踏勘、确权核查工作;负责征收集体土地工作中的征地公告、听证告知送达组织召开征地听证工作的前期服务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负责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负责征地卷的装订和上报工作;负责国务 院、省市政府征地手续批复后的征后公告工作;负责省、市、县三级征地费用代缴工作等职能。

(九)承担全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地籍管理服务工作。

(十)承担承办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基础性调查工作;负责拟订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为本地区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提供服务;负责房产权属登记及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和核发权属证书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自然资源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25.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5.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5921.54万元,降低71.8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2325.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11.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5万元。

2.项目支出1214.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2.23%。主要包括征地项目、生态修复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921.54万元,降低71.8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06万元,项目支出1214.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21.54万元,降低71.8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58.69%,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5.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6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9.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4.96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45.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3.25万元,主要是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05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36.7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6.7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8.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99.54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806.00万元,主要是生态修复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62.78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430.76万元,主要是他自然资源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62.5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5.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26.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相关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26.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减少3.65万元,降低63.26%,主要是公务用车业务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0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 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无,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无。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8.87万元,自评平均分8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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