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财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52 来源:​阜新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财政局(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直与乡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县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县政府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财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92.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92.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285.27万元,增长46.98%,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 2、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892.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6.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5万元。

2.项目支出545.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15%。主要包括软件服务务费政府采购业务费、物业管理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5.27万元,增长46.98%,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 2、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收付实现制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5万元,项目支出545.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5.27万元,增长46.98%,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2、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7.4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2.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3.7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核减工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7.37万元,主要是软件服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08.32万元,主要是办公业务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3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补发工资及个人取暖费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5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09万元,主要是为退休人员缴纳退一补一职业年金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法预计此类情况发生,未做此项支出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4.6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65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追加预算。

4.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30.00万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县级奖补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5.住房保障支出24.4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41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人员缴纳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没有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75元,其中:人员经费3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5.75万元,降低了72.72%,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财政局(本级)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1.71万元,自评平均分93.16分,未得满分的原因是年初部分预算未执行完毕。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财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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