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56 来源: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为县委办公室提供服务保障,同时为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民宗局、县老科协等单位提供服务工作;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 综合事务部

负责中心党建、工会、妇委会和共青团工作;负责人事管理、 职工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作风、工作纪律、 考核考勤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公文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 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工作管理规定,信息、宣传、保密安 全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联络、会议组织、后勤保障、 印信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公务经费管理、固定资产复核监 督和各类会计报表工作。

2.党群服务部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部)

负责为县政协、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民宗局、县老科协 提供辅助性服务工作;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提供 服务;协助政法委完成日常业务、常态专项组及政法委交办的其 他工作;协助蒙语日常翻译、“两会”材料采译工作;做好发挥 离退休专业科技人员作用的组织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56.6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6.6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496.42万元,降低76.0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56.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6.6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7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96.42万元,降低76.0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上年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6.42万元,降低76.0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6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5万元,占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5万元,占21%;卫生健康支出6.3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0.95万元,占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5.9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75.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9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补发调标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补发调标工资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1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退一补一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6.3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3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9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9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决算数持平预算数。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1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减少使用公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截至2024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6.37万元,主要包括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无,自评平均分无。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日常运转经费1.5万元、其他非编制内长期聘用人员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日常运转经费1.5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1个;二是实际执行数1.5万元。

(2)“其他非编制内长期聘用人员”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1个;二是实际执行数0.5万元。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党群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政策)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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