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爱老倡议书

日期: 2016-10-14 浏览量:130 文字大小: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农历九月初九(10月9日)是我国的“老年节”,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法规,活跃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县老龄委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敬老月”为契机,安排好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好对老年人的走访慰问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倾听老年人心声,针对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重点解决贫困、高龄、失能及空巢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将物质慰问与精神关爱相结合,讲求实际效果。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其走进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病残老年人,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衣食住行、精神慰藉等提供优质服务。

  (二)扎实开展惠老政策落实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及时解决涉老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要不断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敬老文明号”等服务窗口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

  (三)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把握重阳节、敬老月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老龄宣传工作。要围绕敬老月“敬老爱老,全民行动”的活动主题,重点宣传国家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时,要注重发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积极弘扬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及“老有所为”先进人物的优良品德。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敬老助老意识。

  (四)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体育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要结合老年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庆祝活动,面向基层,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共度欢乐祥和的节日。敬老月期间,县老龄办将组织专题老年摄影展。通过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展现我县老年人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推动我县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取得新发展。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助老事关你我他,连接千万家。让我们行动起来,集聚全社会的力量、关爱身边的每一位老人,使敬老、孝老、助老之风吹遍城乡的每一个角落,为构筑文明和谐的阜蒙县,为老年人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祝全县所有的老人健康、幸福、快乐!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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