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899 来源:阜蒙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3月28日至6月13日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阜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阜蒙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窗口: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东段15号,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A036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123199

电子邮箱:15668851025@163.com

征求意见箱:1.阜蒙县委主楼东侧外墙;2.阜蒙县政府正门东侧外墙;3.阜蒙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正门西侧外墙;4.阜蒙县信访局等候室南侧外墙。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25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每两周一次,周三9:00—11:00。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6日17时。


省委第九巡视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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